我曾经在之前发表的一个微头条中提到“崇明是高配为地级的县级”,很多网友在下面回复我说,崇明属于上海市,是直辖市下属的市辖区啊,明明是地级,怎么会是县级?
这么说的人,显然混淆了县级行政区划和行政级别为县级的概念。
据民政部官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我国行政区划分四级:省级、地级、县级、乡级。而地级行政区只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四种区划类型。
直辖市确实是无可争议的省级行政区划,但市辖区无论它是属于直辖市还是省辖市,都只能是县级行政区划。所以在民政部官方《统计表》中,北京和天津都不管辖任何地级行政区,只管辖16个县级行政区。因为这些区被省级行政区直管,为了确保行政上下衔接,所以具体行政级别被高配为地级。
同理,中国也不存在任何的副省级或副地级行政区划。所有的副省级市,如武汉、厦门,都只是行政级别高配为副省级的地级行政区划;所有的副地级县(县级市),如济源、天门,都只是行政级别高配为副地级的县级行政区划。
省级区划上海市下辖16个县级行政区划
所以标题中的正确答案应该是,如崇明这样的直辖市下属的区,是行政级别为地级的县级行政区划。
虽然级别一样,但行政级别为地级的县级行政区划和真正的地级行政区在配置上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比如中级法院,只能地级行政区有,而县级行政区无论其是啥级别都不能有,所以只能有苏州市中级法院、无锡市中级法院,而不能有崇明区中级法院,崇明作为县级行政区划只能有基层法院;再比如党报,只能只能地级行政区有,而县级行政区无论其是啥级别都不能有,所以只能有《保定日报》、《廊坊日报》,而不能有《大兴日报》。
重庆直辖前的四川东部地图
最为典型的当属重庆市涪陵区,涪陵本来是四川省的一个地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划,而划给重庆做市辖区以后,虽然行政级别没变,还是地级,但本身却降成了县级行政区划。所以原来有的党报和中级法院都没有了,原来的《涪陵日报》被改成了《巴渝都市报》,原来涪陵市中级法院被改成了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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