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用户消费场景的转移,电商平台也沉沦在假货带来的非议中。
在一次被相关部门通报点名的风波中,主流电商平台几乎都被囊括其中——201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紧急通告,聚美优品、网易考拉海购、蜜芽网、贝贝网、国美在线、淘宝的相关店铺均被发现涉嫌销售假货,部分售假还出自电商自营店铺。
还有一些打擦边球的做法,比如电商平台上一些入驻商家以与知名商标相似的品牌名(例如达芺妮)出售商品,让人真假难辨,消费者收到货后以假冒品牌为由要求退货,卖家就声称不是知名品牌,是消费者自己没有看清楚,要求消费者更改退货理由后直接退款。
遇到这类情况,消费者真的只是退款就行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包含: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智慧芽知产专家表示,首先,如果明确商铺已经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或者售假,那入驻商家销售的为假冒伪劣产品。电商法以及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遇到入驻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建议消费者以消保法第55条规定的假一赔三的原则,要求商家赔偿,电商平台一般也会支持消费者的诉求,否则电商平台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可能会受到工商处罚。
对于明目张胆售假或者打擦边球的商家,消费者应拿起法律的武器。每个人的坚持才能换来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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