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百川滕文公,男,汉族,约公元前352年生,寿命约74岁属相马,星座约为白羊座,山东滕州人《孟子·滕文公下》有名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其前句更经典,故事更精彩,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一字千金简短的故事?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一字千金简短的故事(耳熟能详的富贵不能淫)

一字千金简短的故事

文 | 百川

滕文公,男,汉族,约公元前352年生,寿命约74岁。属相马,星座约为白羊座,山东滕州人。《孟子·滕文公下》有名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其前句更经典,故事更精彩。

《孟子·滕文公下》记载:“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为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有一位学生,叫景春。他是公孙衍和张仪的铁杆粉丝。他说,这两个人,难道不是大丈夫吗?他们一发怒,诸侯都感到害怕,他们要是安定下来,天下就太平无事了。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说,这样以诡辩之材立世的人,怎么能称之为大丈夫呢?你难道没有学过礼吗?所谓的君子,就是站立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行走在天下最宽广的大道。

他们得志的时候,与人民一起共享幸福,不得志的时候,独自践行君子之道。这个君子之道,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样的人,才是大丈夫。

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这就是“富贵不能淫”前面的一句话,也就是《孟子·尽心上》所说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是孟子最为经典的语录之一。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 ” 滕文公当太子,将去楚国,经过宋国拜访孟子。孟子的思想是性善,说话总是讲尧舜如何如何。

世子自楚反,复见孟子。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滕文公出使楚国返回后,又一次拜见了孟子。孟子说,您怀疑我说的话吗?大道理都是一样的啊!

齐国有一位勇士叫成规,使晏婴为相的齐景公,大力选拔人材。成规毛遂自荐说:“晏婴是英雄,我也是英雄,我为何非要敬畏他呢?”这就是《三国演义》曹刘煮酒论英雄时,所说的“有吞吐天地之志也。”

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颜渊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舜帝,舜帝是何人,我,又是何人?有作为的人,都是一样的人。

曾子的学生、鲁国国学大师公明仪说:“文王,是我们所有炎黄子孙都尊敬的师长,而他的儿子,天下第一贤相周公,又怎么能成为欺师背祖的坏人呢?”

现在的滕国,假如把疆土截长补短,也有将近方圆五十里吧。还可以治理成一个好国家。《尚书》说,如果良药不苦口眩目,那顽疾是不会痊愈的。

滕文公的父亲滕定公去世了。滕文公对老师然友说:“上次在宋国的时候,孟子和我交谈,我铭记在心。今天父亲不幸去世,我想请您先去请教孟子如何做,然后才办丧事。”

然友便到邹国去向孟子请教。孟子说:“很好啊!父母的丧事本来就应该尽心竭力。曾子说,父母活着,依照礼节侍奉;父母去世,依照礼节安葬,还有依照礼节祭祀,就可以称为孝道了。

诸侯的礼节,我不曾专门学过,但却也听说过。三年的丧期,穿着粗布做的孝服,喝稀粥。从天子一直到老百姓,夏、商、周三代都是这样的。”

然友回国报告了滕文公,滕文公便决定实行三年的丧礼。滕国的父老官吏都不愿意。他们说:“我们的宗国鲁国的历代君主没有这样实行过,我们的历代祖先也没有这样实行过。

到了您这一代便改变祖先的做法,这是不应该的。而且《志》上说过:丧礼祭祖一律依照祖先的规矩。还说:道理就在于我们有所继承。”   

滕文公对然友说:“我过去不曾做过什么学问,只喜欢跑马舞剑。现在父老官吏们,都对我实行三年丧礼不满,恐怕我处理不好这件大事,请您再去替我问问孟子吧!”  

然友再次到邹国请教孟子。孟子说:“要坚持这样做,不可以改变。孔子说过:君王死了,太子把一切政务交出,自己每天喝稀粥。脸色深黑哭泣,大小官吏没有谁敢不悲哀,这是太子亲自带头的缘故。

在上位的人有什么喜好,下面的人一定就会喜好得更厉害。领导人的德行是风,老百姓的德行是草。草受风吹,必然随风倒。所以,这件事完全取决于太子。”  

 

然友回国报告了滕文公。滕文公说:“是啊,这件事确实取决于我。”于是太子在丧庐中住了五个月,没有颁布过任何命令和禁令。大小官吏和同族的人都很赞成,认为太子知礼。

国学名篇《千字文》有言“始制文字”,直译为仓颉发明汉文字。一切文化都需要发明人。等到下葬的那一天,四面八方的人都来观看,滕文公面容的悲伤,哭泣的哀痛,使前来吊丧的人都非常满意。

《孟子·告子上》(十)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