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的社会特别盛产“反道德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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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予我名字的古罗马哲人西塞罗,在他的《论责任》一书中,给读者提出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思考题:

地中海上有个名为塞浦路斯的大岛,有一年,塞浦路斯岛上发生饥荒。一个海商率先将粮食从埃及运到了岛上,面对前来以高价求购粮食的岛民,商人面临一个选择:

他可以选择实言相告,告诉岛民他只是众多带着粮食前来贩卖的海商当中的一个,一两个时辰之后会有大批海商载着粮食到达。但这样,他所卖粮食的价格就会大打折扣。

他也可选择保持沉默,让岛民们误以为他是唯一能卖粮食的人,这样就可以大赚一笔。

可蠢人却厌弃道德的人 可蠢人却厌弃道德(1)

西塞罗说,这两种选择都是不违反法律的,商人究竟做什么样的选择,只取决于两件事情,智慧与道德。

而后,西塞罗做了一个巧妙的论证:

他说,如果这个商人是有智慧的,那么他应当有足够的远见认识到:隐瞒真相虽然会给他带来一时的暴利,但也会招致恶名,从而导致他的生意在塞浦路斯岛上无法继续下去,从长远看是得不偿失的。

而如果这个商人智慧不足够,但却有道德,那么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道德教化要求他在这个时候要以实言相告。

这样算下来,最终只有那种又蠢又无德的商人,才会禁不住眼前利益的诱惑选择隐瞒真相,以高价卖出自己的粮食,并承担随之而来的骂名和损失。

借助这个例子,西塞罗想指出的是:其实道德与智慧是互为印证的,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的行为,一定是符合道德的。而评判一种道德是否合理,也可以看它是否能够通过智者所进行的逻辑推演。

可蠢人却厌弃道德的人 可蠢人却厌弃道德(2)

而在一个社会当中,合理的道德其实是那些不太有智慧的人的“护身符”,虽然他们智识还无法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做,但只要记住道德律,他们的行动就会表现的像一个智者。并从其行为中获得个人和社会收益的共同最大化。

所以在西塞罗的世界观中,道德优先是为那些不太智慧的人准备的。它是社会伦理中的九九乘法口诀表或者正余弦公式,它帮人们省去了演算步骤,而直接告诉你结果,让你拿去应用。

所以合理的道德虽然看起来像是说教,但实则符合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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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西塞罗的这种观点,因为在我看来,他比同时代东方哲人对该问题的思考,要想的更清楚一些。

中国古代哲人,尤其是儒家,也很喜欢谈道德与利益关系。但却错误的将两者的关系对立了起来:

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认为道德不是给没有智慧的“小人”准备的,反而是有智慧的“君子”的自用品。这个观点似乎就跟西塞罗刚好相反。

当然,我也看到一些解读,有人认为孔子这话的本意是说:对待小人,你必须从眼前的“利”谈起,一步步说服他为何要讲“义”。这就跟西塞罗的观点有些接近了——在智慧引导下的趋利与趋义是可以统一的。

可蠢人却厌弃道德的人 可蠢人却厌弃道德(3)

但可惜的是,孔子即便有这层意思,也没有被后世儒家所继承。因为到了孟子那里,义与利就成为了相对的两个概念。孟子说:“见利思义,不义不为。”

说白了,这就是在道德教条上再加一层道德教条:你做事必须要遵循道德,为什么?因为道德要求你这样做。

这就成为了一个循环论证,让儒家的道德教化失去了基于逻辑的说服力,而沦为一种有类宗教的说教。在孟子起了个坏头之后,儒家观念中的义与利就越发相对。儒学大师们不断要求弟子,放弃利而尊崇义,否则就是“见利忘义”,小人也,甚至“禽兽也”。

这样的教化,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它给受教者一种强烈的暗示:义与利是对立的,一个人如果能放弃对义的追求,那他就可以获得极大的利。既然如此,只要我对道德没有特殊的癖好,那何乐而不为呢?

西塞罗告诉西方人,遵从道德,就能给个人和社会获得最大的利益,但孟子却吓唬他的门徒,“义”与“利”之间你们只能选一样,选义才是君子,选利就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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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很多中国人虽然嘴上说要当君子,心里却想,小人就小人呗,禽兽就禽兽呗,反正我能得利。

所以我们在中国历史上就经常看到了这样的怪现象:那些最崇尚儒家道德教化,最推崇“君子之风”的时代,反而出产最多的伪君子、真小人。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末,洪承畴、钱谦益这些人,没降清之前,都是爱国口号喊得震天响的士林之楷模。可一旦刀架在脖子上变了节,立刻堕落为最卑劣的真小人,行事举止再无道德可言。而最后也没得到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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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搞笑的是明朝政府亲自扶立的道德标杆,孔子后人“衍圣公”。1644年,满清刚刚入关,南明小朝廷尚在,大明最后一任衍圣公孔衍植就等不及了,他立即向顺治帝上《初进表文》, 忙不迭的愿意归顺清朝。

孔圣人的后代都如此,别人就更莫说了。1645年清军南下攻克南京,那些在朝廷上慷慨激昂的大臣纷纷逃跑,或是迎降。百川桥有个乞丐实在看不过眼,就写了一首绝命诗,然后就跳秦淮河了:

三百年来养士朝,

如何文武尽皆逃?

纲常留在卑田院,

乞丐羞存命一条。

是的,“仗义每多屠狗辈,无情最是读书人”。那些饱读经书的文人士大夫,一旦道德君子的画皮被戳破,道德水准立刻滑向无底深渊,比乞丐还不如。这究竟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成了中国文人们最羞于面对的千古之问。

其实,原因无他,就是因为我们的道德教化当中,过分将利与义的对立了起来。结果是越教化,反而越让人觉得道德要不得,因为它会妨碍自己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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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以为道德与利益是相对的,这是我们文明祖传的思维谬误。而到了现代,这个病根就更加发作,因为现代商业社会是鼓励人们逐利的。

《海边的西塞罗》自开办以来,也写了几篇谈论社会公德相关话题的文章了,比如讨论郭敬明、于正抄袭问题的《强奸小龙女16年后,尹志平终于想起道歉了》,比如谈论郑爽代孕、涉嫌弃养问题的《我坚决反对代孕,因为它将“杀死”所有母亲》,再比如最近谈论贾浅浅事件的《如果拿笔的人都不顾廉耻,那社会还有希望吗?》。

其实这三起事件仔细分析起来,都是西塞罗道德观的现实版验证:

假如郭敬明、郑爽或贾浅浅是智慧和长远眼光的人,他们就不会有当初那般的肆意妄为。

假如这些人不太有智慧、却懂得讲道德,那么道德律也会约束他们的行为,不使其陷入今日的窘境。

但很可惜,这些人无一例外的既愚蠢、又不愿意遵从道德,当初为了眼前的私利,一通愚行盲动,结果最后东窗事发,招致全民的口诛笔伐,自己的利益赔了个底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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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利益与道德从宏观角度看是一致的。有智慧的人可以依靠自己的推演得到正确的道德;没有足够智慧的人如果记住道德律,也不至于行为有失。

道德与智慧从长远看是统一的,西塞罗的观点真的一点也没错。

但,我很遗憾的说,偏偏有些人,对这种公理也要抬杠。

在我写这些事关道德的文章时,我总能看到有朋友留言或者写文章反驳。有些反驳属于理性讨论,可以理解。但有些就显得特别没有道理,甚至没品:

在他们的世界观中,郭敬明不需要道歉,因为法律保护创作者的版权本来就是一种“谬误”。

在他们的世界观中,郑爽代孕也该支持,因为只要有钱人愿意付钱,他们就可以随意使用穷人的身体、器官甚至生命。

同样在他们的世界观中,贾浅浅写那些挑战公众审美观的诗,以及其文豪父亲荫庇其子女的行为也是对的。因为在他们眼中,公众对一些不堪入目的话题的禁忌、以及审美追求本身就是个屁,而父亲的名望“作为一种资产向女儿传承,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它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规律”。

末了,这帮先生(很遗憾,多数是中年男士)还愤怒的咒骂我和我的支持者为“道德自恋狂”、“道德偏执狂”甚至“道德癌患者”,认为我们基于公德对那些当事人的批判都是不对的,只要符合利益,现有道德算个屁。

这种观点实在是惊吓到我了,从什么时候起,讲道德反而成了一种十恶不赦的原罪了?在这帮先生眼中,难道一个弱肉强食、法律尽量放开不管的丛林社会才是最正常,最“高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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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个眼神,你们自行体会。

为了解析这些先生的病理,我勉为其难的跑去他们那门庭冷落的公号上去看了一眼。

发现一个有趣的共性:这帮人中很多都自称是“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信奉者,说他们的理论都是基于奥派经济学的观点生发而来的。

这非常有意思,因为我自己的经济学观点,就非常接近奥派。在我看来,奥地利经济学派最大的价值所在,就在于它大胆的推翻了之前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公理(比如马克思对价值的定义),然后重新进行假设推演,得出自己对经济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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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奥派大师门格尔

这种思维方式就非常类似于西塞罗对于道德起源的思考。但它的风险在于:如果它交到一个智者的手中,它当然能得到很多有见解的理论。但如果它被交到一个蠢人甚至妄人的手中,在他的胡乱推演下,什么歪理邪说就都能推算的出来。

而时下中国很多“民间奥地利经济学家”(简称“土奥”),很不幸就是这种妄人。所谓“奥地利经济学派”只不过是让他们有勇气胡说的一块招牌,除了这个词儿,他们说的那些玩意儿,没有一句是符合奥派创始人门格尔、或者集大成者米塞斯的本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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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塞斯和他的名著《人的行为》

这种现象,让我联想起了我一个学物理的同学跟我说的一个现象,他说“民科”里有很多妄人,但这帮妄人中最可怕的,是那帮自称研究相对论的那帮家伙:

因为相对论推翻了经典物理的很多准则。妄人们一听来了劲头:爱因斯坦不同意牛顿,我们也不同意啊!于是什么奇谈怪论都打着“改良版相对论”名号扯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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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不赞同牛顿,民科也不服牛顿,但这并不意味着民科都是爱因斯坦。

同样的,门格尔不赞同马克思,“土奥”也不服马克思,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奥”就是门格尔。

他们是经济学里的“民科”,是、也只是一帮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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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假若你扒下这帮人“野生奥派经济学家”的底裤,会发现他们本质上其实并非哪派经济学家,而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

这帮人骨子里信奉的其实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觉得社会就应该是一个不讲规则、为了逐利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名利场,穷人在这场优胜劣汰的游戏中“活该饿死”,这确实是他们的真心话。

而如果再把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画皮也拔下来,你会发现,他们对道德那种刻骨的厌恶,其实我们历史上盛产的那些“反道德者”一脉相承。

由于儒家的传统思想,将“义”与“利”相对了起来,导致一部分人错误的认为,只有抛弃道德、才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所以这些人成为了反道德者,现有道德怎么论证,他们就一定要唱个反调,并本能的觉得,只有这样当“真小人”才是“趋利”的。

这种想法当然荒谬绝伦,如西塞罗所言,道德与责任,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善。

一个人如果足够有智慧,那么他能在沉思当中自觉到遵守道德的必要性。如果他不够有智慧,却足够谦卑,也能够认同社会公德,并过好自己的一生。

最可悲的,是这样一种蠢人:他们明明没有足够的智慧来发觉到遵从道德的必要;但却又自作聪明,骄傲的蔑视、嘲笑甚至践踏道德律。

这是何等的愚蠢啊,道德律本来就是为保护、教化这些蠢人而设的,但他们却偏要拒绝它、蔑视它、甚至践踏它……那就让他们可悲的自生自灭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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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PS:

今天的稿子对事不对人,大过年的,不想给任何人添堵,如果不是某些先生话说的太过分,本来不想浪费一篇文章的篇幅跟他们把这个道理讲清楚。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谈谈也有意义,也许是对历史上过分道德教化的代偿吧。时下的中国似乎兴起一股崇拜真小人的风气。很多人拿无品当有趣,拿无德当真诚了,拿无耻当洒脱。

一个讲道德的民族未必会兴盛,但一个没有道德的民族注定是无可救药的。我们需要警醒,这股邪风需要纠正。

配一首巴赫的曲子,巴赫的音乐被誉为“音乐圣经”,因为他开创了十二平均律的经典写作模式。这种经典,就像道德一样,你只有认同它,音乐才能是优美动听的,否则只会是一团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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