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频是一个女作家,不过她写《骑白马者》的时候,用的是男角色。我看这篇小说有一丁点别扭。这篇小说虽然是中篇小说,但我感觉接近一点长篇。她的这篇小说写得非常棒。有人说她是八零作家里水平最高的一个——当然这个说法听听就好,就像文学圈子里说双雪涛是当代鲁迅一样。人们捧一个作家总是不遗余力。当然了,孙频的这篇小说写得确实好,而且我个人认为,她的水平在双雪涛之上。

现在读文学作品的人很少了——其实一直都很少,以前的百姓因为大多是文盲,所以不可能读。今天的人们不读,不完全是因为压力大——年轻人可以说压力大,但是五十以上的人,我看他们过得很轻松。还有一些年轻的公务员们……总之,我遇到的一些三十岁左右的人(四十岁左右的人),并不全是忙人,他们在工作的时候把时间都用在聊天上了。可见“他们”之闲。所以闲人不读书不是因为压力大,而是因为觉得读书很无聊,反正他们过得很幸福,老婆孩子热炕头,读文学让他们发不了大财,电动车坏了也不能帮他们修理。所以就不读。平时搓个麻将比读书更放松身心。

所以知道当下作家的人很少,我也是近这两年慢慢地补课,才知道的。所以看这篇文章的人,也可能看得云里雾里的。

一篇小说,我既使能看懂作者的一丁点意思,但是我这个人没有自信,必须要看了别人的解读自己才敢写一点。首先我不是学文学理论的人,其实解读文学不一定都学过什么文学理论,但我除了写点东西,解读别人的作品并非我擅长,我没有把这个当作我的“工作”。

孙频的《骑白马者》,从整体上来说,写的是城市和山中农村的落差。城市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山中的农村却被抛弃。但是她写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的时候,更多的是写城市的各种不好的现象,在写农村的时候,虽然也写了农村人的各种落寞,但是更多的是写山中和农村的美好。

有人拿《边城》和《骑白马者》来作比较,意思是,两者可能在表达意思上,有相近之处。

下面来欣赏一下孙频的小说段落吧。

作家孙频的护林员(作家孙频的骑白马者)(1)

正是五月,黄刺玫漫山遍野,横扫其他植物,凭着气势竟跻身为山中一霸,几欲要把半条山路都吞噬掉。走着走着前面忽然就没有路了,嬉笑打闹的黄刺玫挡住了去路。在阳光下看上去,这些浅黄色的野花忽明忽暗,像一些鬼魅之眼睁开了又闭上了,忽然间又睁开了。发酵过的花香肥腻殷实,在山风中静静飘着,让人恍惚觉得前面一定隐藏着什么。等到摩托车碾过去,却发现,什么都没有,花妖后面仍然只是一条寂静的山路。

在没有人的地方,树木、石头、山谷看上去都明艳异常,还有些凶猛,随时会扑面而来。

沿山路盘旋而上的时候,会看到这巨大的山体里镶嵌着贝壳类的海洋生物化石,还能在断崖上看到里面清晰的岩层,花岗岩、片麻岩、辉绿岩、石英岩、角闪岩,一层一层,如那些早已长眠的时间。曾经的海洋、鱼群和火山如今静静埋葬于这大山深处。在山中行走,常有沧海桑田之感忽然迎面袭来。

走着走着,路的前方猛地跳出一个半山坡,林中一片开阔的空地上现出一座孤零零的小木屋,这是护林员住的房子。我一直骑到离木屋很近的地方才停住,熄灭油门,从摩托车上下来,顺便把挂在车把上的一个塑料饭盒摘下来。屋门口正蹲着的一个男人始终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走过去,站在他身后,发现他正给一只小狗挠痒痒。另外两只大狗躺在旁边晒太阳,它们过于安静了,已经不再像狗,好像已经过渡成了另外一种陌生的兽类。听到我的脚步声,它们没发出任何一点声音,其中一只微微睁开眼瞟了我一眼,便又闭上了。那只小狗大概刚出生不久,巴掌大,正张开细嫩的四肢,露着肚皮,任凭主人给它挠痒痒。我站在他身后,咳了一声,说,这小狗是刚抱来的吧?以前没见过。

他还是没有回头,只背对着我说话,声音听起来嗡嗡的装满回音,刚生下没两天,是那对母子生的。说着他指了指那两只晒太阳的大狗。那两只狗看上去年龄个头都差不多,分不出哪个是母亲,哪个是儿子,都纹丝不动地晒着太阳。

他继续摆弄那只小狗,我则继续站在他身后看他摆弄狗。深山里的光阴夹杂着虫鸣鸟叫和草木的清香,缓缓从我们身上踩过去,脚步迟缓犹疑,似乎只要我一伸手,就能抓住它。木屋前的一块菜地是他自己开垦出来的,主要种土豆。土豆是山民们的主要食物,几乎顿顿不离土豆。一般来说,早晨是土豆小米稀饭,中午是烩土豆或焖土豆,晚上是土豆泥,拌上盐,再喷上一勺葱油。地头干裂的黄土里像牙齿一样长出了一排参差不齐的青菜,还有几棵剑拔弩张的大葱,各自在头顶举着一朵毛茸茸的大花,引来了一群蜜蜂。

此外便是无边无际的山林。这木屋和菜地像是从山林手里好不容易抢出来的,一不小心就会被夺回去。我看到木屋边上已经包了一圈瘦小的毛榛和栎树。山林是会自己走路的。有时候猛一回头,却发现它已经跟在你身后了。

发了这一段后,再说说这篇小说。

我觉得作家在描写城市上,总喜欢把城市描写得很不好,总是着重描写山里,农村里的美好景色,和农村人的各种淳朴,就像《边城》里面一样。这样描写,在战乱年代有很大意义,但是在今天又有何种意义呢?难不成,我们还要回到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那个淳朴的社会中?那个抬头就能看见满天星空的岁月?

我们既然生活在城市里,就要去发现城市的美好,想办法去解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的各种困惑,而不是一味逃避现实,总觉得有山有水的山里,和每天能听见鸡叫的农村就是好的。反正我们又回不去了,作家总是这样描写,除了逃避现实,我觉得没太大用处。

看了这篇小说后,除了感叹山中村民的某种不幸外,就是觉得城市里的环境让人觉得非常肮脏——比如小说中的“我”,没有出现过的田利生,以及老井的儿子,下山之后,变得欲望强烈,有时候和山中的静谧和与世无争的环境,显得不适应。但是“我”在经历了城市的各种复杂斗争后,感受到了山中的美好——我觉得这多少还是有些小资态度的。其他人物也是。

城市的年轻人压力大,根本没有心思也没有条件像作家一样,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所以作家的这种情怀,还是因为生活条件很好,而产生的小资态度。

这篇小说写得是非常棒,但是我觉得这篇小说,也有些像作家的牢骚。小说摆出了问题,但解决之道在哪里呢?城市的复杂人心,和山中农村人的淳朴,是这么不可调和的?山中农村人就一定淳朴,城市人心就一定复杂?为什么作家都爱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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