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髆是第一代昌邑王,是汉废帝刘贺的父亲。按《说文解字》,“髆”的意思是“肩甲也”。东汉王符《潜夫论》说:“或捕格斩首,或拉髆掣胸。”在《汉书》中,刘髆的谥号为“哀”,因此也被称为昌邑哀王。
汉代的王侯太多了,刘髆是其中非常不起眼的一位。如果不是他还有刘贺这么个儿子,大约如今连作为谈资、被人时常记起的“实力”都没有。想要在各种古代文献资料中找到刘髆的痕迹,实在太困难,而能够确定与刘髆有关的文物就更少。可以说,目前所知的和刘髆关系最密切的文物,大约还是刘贺墓里的那一批。
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作为父亲,他给刘贺留下的是一把闪亮亮的好牌——汉武帝嫡孙的堂皇身份,以昌邑王的身份坐拥万贯家产。哪怕刘贺什么事情也不做,“昌邑王”这个身份也够他舒舒服服生活一辈子。遗憾的是,刘贺把昌邑王这个王位给玩脱了,即使后来重新回到列侯之位,也不是一个“正经的侯”——终其一生,汉宣帝没有允许刘贺参加宗庙朝聘之礼。
(一)文字资料里的昌邑哀王
孝武皇帝六男。卫皇后生戾太子,赵婕妤生孝昭帝,王夫人生齐怀王闳,李姬生燕剌王旦、广陵厉王胥,李夫人生昌邑哀王髆。
夏四月,立皇子髆为昌邑王。
后元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遂幸安定。昌邑王髆薨。
昌邑哀王髆,天汉四年立,十一年薨,子贺嗣。
《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
号谥:昌邑哀王髆
属:武帝子
始封:天汉四年六月乙丑立,十一年薨。
子:(元始)[始元]元年,王贺嗣,十二年,征为昭帝后,立二十七日,以行淫乱,废归故国,予邑三千户。
以上就是我们在《汉书》中所能找到的关于刘髆的所有资料。这些资料只能告诉我们历史上确实有刘髆这个人,他是汉武帝第五子,却根本没有记录下他曾经做了什么。甚至看不出刘髆是哪一年出生、活了多少岁,更别提其他的事迹。大约他的所作所为对于历史、国运没有一丁点影响。相对于普通人,他的身份很特殊、地位很高,但对于史学家来说,有他没他,区别不大。刘髆静悄悄地来,静悄悄地走。他的母亲有故事,他的舅舅有故事,但偏偏刘髆本人没有故事。
天汉四年(前97年),刘髆被封为昌邑王,封地在山东(今巨野县)。他离开长安,前往昌邑就国。他在昌邑生活了十一年,中间可能往返过长安。在后元元年(前88年)正月,年纪轻轻的昌邑王刘髆就去世了,去世原因未知。
刘髆居然还走在他的父亲汉武帝刘彻前头。他死后的第二年,汉武帝才驾崩。当爹的有没有为这位远在千里之外的儿子伤心,史书未载,我们也就不知道了。年仅五岁的刘贺嗣位,成为西汉第二位昌邑王。从刘贺的年纪看,大约刘髆只活了二十多岁。
刘贺像
(二)“昌邑籍田”铜鼎:那时的昌邑,那时的王西汉前期的诸侯王拥有独立的年号纪年,可以在本王国内部使用。海昏侯墓中出土了一些带有“昌邑”年款的漆器和铜器,辛德勇说这些“属于从故昌邑国携带南来的物品。”(辛德勇《海昏侯的身世》),它们有可能是刘贺继任昌邑王以后制作的,但更可能出自他的父亲刘髆之手。
刘贺墓东回廊出土了一件“昌邑籍田”铜鼎,铜鼎腹部有“昌邑籍田铜鼎容十斗重卌八斤第二”的铭文。籍田是古代由天子、诸侯率百官亲自耕田的典礼,《礼记·祭义》载:“是故昔天子为籍千亩……诸侯为籍百亩”, 它的最初目的应当是为了祭神(可以参读杨宽文章),到了汉代,它已经成了一种农事上的祝祷,是“以农为本”的体现。《史记·孝文本纪》记载:“上曰:‘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
毫无疑问,“昌邑籍田”铜鼎是昌邑王行籍田礼时所用,这也是首次发现的西汉诸侯王国进行籍田礼的实物资料。铸造它应当是第一任昌邑王刘髆。籍田礼是时常要举行的,在刘贺之前,刘髆当然已经准备好了籍田礼所需要的一应物事,这些轮不到刘贺来操持。至于它为什么会被埋到刘贺的墓里——可能因为刘贺的后人再也不指望回到昌邑为王,这个东西于他们无用。反而对于曾经做过昌邑王的刘贺,多多少少算个念想。
可以想象,当初年轻的刘髆正是被昌邑群臣簇拥着去主持籍田礼。那时候这铜鼎上还没有这么锈迹斑斑,它锃亮锃亮,闪着夺目的光。它沉甸甸的,代表着一份属于昌邑王的威严与厚重。可惜的是,它总共也没有用过多少年。
(三)昌邑年款漆器
因为工艺繁复、耗时费工,汉代时漆器造价不菲,《盐铁论·散不足篇》说那种高品质的错金银漆器“一文杯得铜杯十”,价值高昂到十倍于铜器。此时奢靡成风,王侯夸富,宫中不可能不常备一批漆器。从刘贺墓出土的漆器文字来看,昌邑国陆陆续续地制作着漆器,这些漆瑟、漆盾、漆笥等器物想必花了昌邑王一笔巨款。
春秋战国以来,手工业生产往往实行“物勒工名”制度。到了汉代,器物上还常常带有制造者名字、机构、器物大小、重量、用工、原料重量、制造时间等文字。下面这件漆瑟的文字内容为:“第一,卅五弦瑟,禁长二尺八寸,高十寸。昌邑七年六月甲子。礼乐长臣乃始,令史臣福,瑟工臣成、臣定造。”瑟是先秦时期仪式活动中常用的乐器,在曾侯乙墓等大型墓葬中屡屡出土。从文字可以看出,制造这件漆瑟是昌邑国有计划、有组织的、相当隆重的行为。那么,这件制作于“昌邑七年六月甲子”的漆瑟,究竟是刘髆制作的,还是刘贺制作的?
在一件带有铭文的丹画盾上写着:“私府髹丹画盾一,用漆二升十蘥,胶筋、丹臾、丑布、财用、工牢(劳),并直(值)五百五十三,昌邑九年造,廿。”
一件带有铭文的木笥上写着:“私府髹木笥一合,用漆一斗一升六蘥,丹臾、丑布、财物、工牢(劳),并直(值)九百六十一,昌邑九年造,卅合。”
又一件带有铭文的木笥上写着:“私府髹丹木笥一合,用漆一斗二升十蘥,丹猶、丑布、财物、工牢(劳),并直(值)六百九十七,昌邑十一年造作,廿合。”这也是带有“昌邑”年号器物的最晚一件。
这些在昌邑国制作的漆器最初主人是刘髆还是刘贺,目前难以判定,只能比较含糊地说“目前所知所有带有昌邑王年款的铜器和漆器,其最长的年数,即为昌邑十一年,因而不能完全排除其制作于老昌邑王刘髆之手的可能。”(辛德勇《海昏侯的财富与昌邑国的地理优势》)也有一些研究者作出了“凡昌邑年号器物均为刘髆所制”的结论,但这个结论其实还涉及到“为什么刘贺在昌邑王位十三年却没有制作漆器”,因此这种观点还只能作为参考。
(四)刘髆墓在何方看到海昏侯墓,就让人想起给他留下这么大家业的昌邑哀王刘髆,他最后停留在哪里?
我们只能大概推测,是在山东昌邑一带。至于它具体在什么位置,后来的两千年里有没有遭到破坏,我们一无所知。在山东巨野县独山镇金山店子村有一处金山崖墓,俗称金山大洞,通常被视为西汉昌邑王刘贺没有修建完成的废冢。2019年,金山汉墓群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既然刘贺的废冢都有这样的规模,刘髆的墓又该如何?
1968年,山东巨野县的农民在开采石料时发现了一座西汉墓葬。按《巨野红土山西汉墓》(《考古学报》1983年第3期)所说,当时墓道被破坏,墓道中的木车、车马饰和马骨被挖出(据说有木车一辆,生马四匹)。1971年秋至1972年春,山东省博物馆曾进行发掘,挖至墓门处,因故停工。1977年由菏泽地区汉墓发掘小组继续发掘。发掘工作从冬月底开始至6月底结束,历时三个月。该墓虽发现盗洞两个,但均未进入墓室,故墓室器物保存完好,发现随葬器物1056件。
这座西汉大型墓葬随葬物品比较丰富,墓主身份应与王侯有关。可惜的是,铜器上的铭刻、墓室上的题记都未见纪年。墓中出土一枚玉印章,朱书,字迹剥落不辨。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器物可以直接判定墓主身份。
巨野红土山西汉墓被认为是刘贺之父刘髆的墓葬。图片来自《巨野红土山西汉墓》,《考古学报》1983年第3期
发掘小组的观点主要是:
第一,此墓的随葬器物与临沂银雀山1、2号西汉墓所出的同类器物极为相似。银雀山l、2号汉墓出土有《元光元年历谱》竹简,时代可确定在武帝建元元年到元狩五年之间(公元前140—前118年),此墓的年代应与它相近。
第二,山阳哀王刘定,在位于景武之际,正处于削藩时期,山阳国是从梁国分出来的小国,刘定本人又是庶王子,势力不大。此墓属于刘定的可能性也不大。
第三,此墓距昌邑国所在地仅13公里,刘髆在武帝后期即位昌邑王,与此墓年代相符,墓主为昌邑哀王刘髆的可能性较大。
巨野红土山西汉墓出土玉璧
对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的王瑞有不同看法。他在《巨野红土山西汉墓墓主新考》一文中指出,银雀山1、2号墓的埋藏时代早于文献中昌邑王刘髆去世时间31年左右,山阳王刘定在位9年,于武帝建元五年去世(前136年)去世,正好在据银雀山1、2号墓出土简牍判断出的埋葬时间的范围之内。红土山西汉墓未见五铢钱,间接的表明了该墓的埋藏时间应在铸行五铢钱的元狩五年(前118年)之前,更不可能是刘髆的墓葬。其墓葬规模不能与其他时代相近的其他大型诸侯王陵相比,恰与山阳王刘定在位期间国力较为弱小的背景相符。因此是红土山西汉墓是山阳王刘定墓,而非昌邑王刘髆墓。
王瑞这篇文章并没有一锤定音。在发现海昏侯墓之后,有人对刘贺墓与巨野红土山西汉墓之间的关联进行了研究,比较了两墓的玉器类、金属器类、药用器类和车马器类等几大器类,认为在某些方面存在高度契合。比如巨野红土山西汉墓(文中直接称之为刘髆墓)出土有链条,刘贺墓亦出土有提链尊,“所见之链相同,形式规格完全一致”。红土山西汉墓出土有铜刻漏,刘贺墓亦出土有铜刻漏,而西汉铜刻漏总共只出土了六件。红土山西汉墓出土有药匙和药臼杵,刘贺墓也出有药丸药臼药匙和专门的药量。诸如此类,张仲立认为“两墓随葬器物相似度很高,尤其一些高度契合的器类,清楚表明了两墓的亲缘背景”,可见“红土山汉墓墓主为刘髆,当是确定无疑的。”
巨野红土山西汉墓出土铜链
刘贺墓出土提链尊
这种比较似乎不能说是可靠的——存在于海昏侯墓与巨野红土山西汉墓之间的这种种关联,更可能是在当时西汉的文化氛围所形成的一种共同趋向。张仲立举出的这些证据都不过是一种推测,他似乎首先要回答这个问题:在两处墓葬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相似,能不能理解为在汉朝思想、文化框架下的一种结果?退一步说,这两座墓所出土的器物之间的联系比与其他地区的器物更加紧密,那么,它能不能是一种地区的偏好?难道他所列出的玉器类、金属器类、药用器类和车马器类上的相似,就一定能成为证明两个墓主之间存在父子关系的“唯一性证据指标”吗?
昌邑哀王刘髆的墓在哪里,以后会不会突然在山东省昌邑市发现他的墓,他的墓里会不会像儿子刘贺的墓一样,有那么丰富的金珠宝玉长久地伴随着他?
也许很多年后,也许突然之间,我们就知道了这些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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