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9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通知(浙江发布中小学生减负征求意见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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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减负方案》),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减负方案》发布 具体有哪些内容?

《减负方案》分“基本共识”“总体思路”“工作原则”“重点举措”“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其中减负工作重点举措包括“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规范考试评价”“深化育人方式改革”“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进入中小学校竞赛、活动的管理”“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强化政府责任”等7个方面共33条。

都有哪些减负措施?一起来看33条重点举措 ↓↓↓

教育9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通知(浙江发布中小学生减负征求意见稿)(2)

教育9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通知(浙江发布中小学生减负征求意见稿)(3)

家长最关心“升学” 《减负方案》释放出什么信号?

虽然方案是围绕“减负”展开的,包括严控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校内考试次数、科学控制考试难度等,但家长们最关心的话题还是升学。

第18和19这两条细则释放出不少升学的新信号。第18条的原文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出台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第19条的原文则是:“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招生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时间、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

减负政策 重点在于落到实处

许多家长和老师都认为,此次减负的力度很大,针对民办初中招生释放的种种新政信号,其最终目的也是给小学生减负。

据了解,家长们目前的疑虑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光发文还不够,关键是能否真正将“减负”落到实处。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罚措施是否到位;二是学生在学校减负了,但考试要求不变,会不会令家长不得不找外面培训班加强学习,到时学生的学业负担更重。

让我们一起期待,此次减负能真正为中小学生减轻学业负担。

如果大家对《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可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23878541@qq.com;

2.传真:0571-88008829;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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