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声的介绍
和声包括和弦使用、和声进行。
关于和弦,它是和声的基本素材,由3个或3个以上不同的音,以三度叠置或其他方法结合构成,这是和声的纵向结构。
关于和声进行,它指和弦的先后连接,这是和声的横向运动。
和声在音乐作品中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和声是多声部音乐的音高组织形态,是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之一。
就作曲理论的一般观念而论,和声是与对位(即通常所说的“复调”)相对应的技术范畴。
在十九世纪以前一百多年的音乐实践中,和声一直被看成是对位的基础。
和声对音乐形式构成方面的意义>>
1.音高纵向结合的组织作用。
2.确立或瓦解调性、调式的作用。
3.发展或终止某一结构的作用。
和声的音响作用>>
在音乐中,和声凭借这种功能,或独立地或同其他因素协同地参与音乐表现。
两种功能的对立统一,是和声内部矛盾的集中表现,它决定着和声风格的历史演变以至每一和声现象的面貌特征。
在带有调性的音乐作品中,和声同时具有功能性与色彩性。
和声的功能,是指各和弦在调性内所具有的稳定或不稳定的作用、还有就是它们的运动与倾向特性、彼此之间的逻辑联系等。
和声的功能与调性密切相关,离开了调性或取消了调性,和声也就失去了它的功能意义。
和声的色彩,是指各种和弦结构、和声位置、织体写法与和声进行等所具有的音响效果。
和声的色彩是和声表现作用的主要因素,无论在调性音乐或非调性音乐中,它都具有重要意义。
和声的发展史(早期阶段)>>
10~16世纪,欧洲复调音乐从早期的奥加农发展至复调写作的完善阶段当复调音乐的各声部。
和声相互间以协和音程为主作对位结合时,即形成和声音程、和弦与和声进行。
当时以各类七声中古调式为基础,故后人称15、16世纪复调音乐中的和声为中古调式和声或教会调式和声。
其特点为>>
"1
建立在6种不同结音(即主音)的调式基础上(第7种洛克里亚调式极少应用)。
各调式音阶的音程关系不同,每一种调式都有其特征音程,相互区别。
"2
以协和音程为基础,和弦结构只有大、小三和弦原位、第一转位与减三和弦第一转位。其他不协和音程均须按规定的方法解决。
各级三和弦都可相互连接。在和弦的连接中,根音之间的各种音程关系(除增四度外)均常用。
"3
在音乐进行过程中,并不要求以主和弦为中心,但在乐曲结束处应以主和弦收束。
约从14世纪开始应用变音,亦称“伪音”,规定六度反向级进到八度时须为大六度,三度反向级进到同度时须为小三度,因此需应用变音,形成类似导音进入主音的声部进行。
另外,为了避免减五度与增四度,亦需用变音。这为各类调式逐渐演变集中为大、小调体系创造了条件。
由于在各个乐句结束处不同的停顿音上构成类似Ⅳ—I、Ⅴ—I或Ⅳ—Ⅴ—I的和声进行,形成了以后转调的萌芽。
关于16世纪以后的和声发展,我们会将在音乐中的和声(中部篇)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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