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二、什么是工伤?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的鉴定标准是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 2014)

三、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不同?

1) 被保险主体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企业,是为企业转嫁应承担的员工意外以及职业病费用的风险;

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为企业员工,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赔付后无法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主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福利

2) 保障内容不同

雇主责任险保障的是雇员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或由于工作导致的职业疾病,同时可扩展非工作期间内的意外保障;

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雇员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包含职业病保障。

3) 根据最新税法规则,明确了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成本可以税前列支。

工伤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吗(什么是雇主责任险)(1)

四、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有什么不同?

1) 赔偿责任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承担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责任,但仍有部分工伤赔偿责任需要用人单位自身承担(包括误工费及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雇主责任险可以赔偿雇主对雇员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以免除雇主后顾之忧。

2) 用人单位申领工伤保险金的次数同时也反映该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状况。雇主责任险赔偿与劳动安全记录无关,且理赔程序相较工伤保险基金申领程序简单、快捷。

五、案例分析

2018年3月26日,北京某餐饮管理中心的雇员张某在工作期间因外出采购厨房用品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胫骨骨折,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

如果投保雇主责任险10万保额能赔什么?

答:意外伤残:2万(九级伤残,赔付比例2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万(九级,定额5万)

误工费:11,400(2000/30*171天)

住院津贴:1,080(60*18)

共计赔付:82,480元

如果投保团体意外险10万保额能赔什么?

答:意外伤残:2万

住院津贴: 1,080 (60*18)

共计赔付:2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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