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3月24日关于印发《通告》的通知(宝市防肺指办发〔2022〕76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就有序恢复公安交管业务现场办理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日起,有序恢复各类车驾管业务、违法处理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现场受理工作。县级车驾管业务、违法处理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本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于4月6日恢复正常。
三、按照“网上办、不见面、非必须、不现场”的原则,提倡广大市民选择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四、需要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应登录“宝鸡车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预约。
五、窗口办理业务时应戴口罩、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公安交管业务办理方式的调整变化,将及时通过“宝鸡交通警察”“宝鸡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以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917-122、0917-12123、0917-6555888
来源: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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