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特官网上突然看到了一则“很不情愿”的声明:我公司为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6)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公司在部分广告宣传中使用“野马”的行为侵犯了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现特声明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响。
what?野马不是福特诞生于1964年的老牌肌肉车吗?其名字Mustang来源于二战中一款经典的战斗机P-51战斗的绰号。
那这个赢了官司的野马汽车又是何方神圣?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曾经生产的“金顶”牌客车系列、“野马”、“白鹿”牌轻型越野车和客货两用车风靡全国,尤其是“野马”牌越野车更是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公检法”系统专用车辆。
百度百科的资料看上去挺厉害的,不过还有更厉害的:“野马”客车因其沉于“5.12大地震”形成的唐家山堰塞湖78天后依然能点火正常行使,被誉为“史上最牛客车”。
这么厉害的品牌,怎么感觉以前没怎么听说过?不足为奇,毕竟客车品牌大家很少去关注,而野马乘用车去年全年才卖了3.45万辆。
不过我想野马的车型,看过之后你肯定觉得不会陌生,比如诞生于2009年的他的首款SUV 野马F99!
眼熟吗?是不是觉得和斯巴鲁老款森林人很神似?
不过这毕竟是老黄历了,哪个自主品牌还没过模仿,咱还是看看新一些的车吧。
只是这2012年上市T70系列,看着也很面熟呢?这个野马T70和当年途观还真有几分相像啊!
这个野马T80估计要不说的话,不然朋友能认成哈弗吧,这前脸、这大嘴,还是挺像的。
这样一家企业怎么把福特告赢了呢?
虽然咱这野马汽车和福特汽车没有可比性,即便是福特Mustang单车型的影响力,也远大于野马汽车。但是,四川野马汽车注册"野马"这个商标的时间是在1986年,而虽然福特"Mustang"虽然早在1964年就已经上市,但是福特在打算正式引进"Mustang"车型的2006年才开始在国内注册野马商标,这肯定是要晚于四川野马汽车的。
所以,2016年2月的时候,野马汽车状告福特野马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涉嫌商标侵权。历时两年,四川野马胜诉,获得100万赔偿,福特野马在官方不能再用“野马”这个中文名字,只能用英文的“MUSTANG”。
其实这个事呢,大家看个热闹就好了,即使赢了这场官司,四川野马还是不会让人记住,毕竟,没有过硬的产品,说啥都白说,而对于福特而言“Mustang”这个英文名也没什么不好,对于一款跑车而言,英文名还挺有味的。
至于赔款的那100万更是没啥影响,这可比当年本田告双环,最后反而赔了双环1600万要好的多吧。
对了,那个赢了的双环,已经被取消了乘用车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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