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来越多关于离婚后发现自己养了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消息,在法律上这叫做“欺诈性抚养”。然而这个案件当中的“欺诈性抚养”更令人咋舌。

张某与刘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儿子小张。随着小张的年龄的逐渐增长,张某发现小张长得是越来越不像自己,于是便带着小张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小张果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张某向法院请求撤销对于房产的赠送。而妻子刘某在法庭的陈述中表示,小张的亲生父亲其实是张某的弟弟张某弟。张某在得知此消息之后起诉张某弟,向其索要抚养费,张某弟也因此与妻子离婚,并承诺会承担起日后小张的抚养责任。

北京近期离婚案例(北京离婚律师离谱)(1)

这还真印证了那句俗话“好吃不过饺子”,可能张某弟与刘某之间也是“真爱”吧,张某弟与自己的妻子离婚,还承诺不会再复婚,并承担小张的抚养费,这要是没这回事,估计就是一个深情负责的人设吧。

那么从法律上来解读一下这个故事中的几个问题:

一、张某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与“儿子”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活动,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是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儿子,而非侄子,在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赠与小张房产明显与张某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因此,张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关于对小张的赠与。

北京近期离婚案例(北京离婚律师离谱)(2)

二、关于欺诈性抚养的规定

欺诈性抚养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明知或者应知所生子女非男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男方误以为该子女为自己的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欺诈性抚养受到损害的,受欺诈方可以向欺诈方要求返还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此时张某向刘某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也是会支持的。

北京近期离婚案例(北京离婚律师离谱)(3)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由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只能主张自己部分的财产权,因此房子仍然归刘某母子所有,张某获得12万补偿款。

最终的调解可能是双方所能接受的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张某又怎么能面对自己的弟弟与妻子发生如此有违人伦的事情,就如网友评论:这种行为虽然不违法犯罪,但是“诛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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