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退休年龄如何确认(退休年龄的认定)(1)

退休是现在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什么时候能退休,什么时候办理退休手续都是人们迫切想要了解的问题,这期的社保小课堂就讲一讲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问题。

根据国发【1987】104号文件规定(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那么问题来了,退休年龄究竟是按照档案出生年月来认定,还是按照身份证来认定的呢?

首先,国家有明确的文件规定,退休年龄是根据档案出生年月认定的,主要是依据毕业生鉴定表、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招工表这几份表格来认定,哪份表格早按照哪份表格来。

其次在身份证出生年月和档案出生年月有冲突的情况下,是以档案出生年月为准的,完全不看身份证。

第三,没有档案材料的灵活就业人员及企业合同制工人,则是按照身份证来认定出生年月的。

最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需要本人退休当月前往社保窗口办理,企业职工则是由企业经办人员办理。切记,企业女职工如果在退休年龄前五年转换至管理岗位,一定得向当地人社局报备,不然会影响最后的退休年龄认定,产生不必要的劳动争议案件。

本期的社保小课堂到此为止,有所疏漏的地方,欢迎批评指正,有想要了解的社保问题,欢迎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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