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属于耐克牌子吗(迈克尔乔丹的耐克标志没有侵犯版权)(1)

旧金山 - 联邦上诉法院周二裁定,迈克尔乔丹跳起来的标志性标志是该公司已经用于销售数十亿美元商品的标志性标志并没有违反早先的篮球明星照片的版权。

该标志基于Nike聘请的某人拍摄的照片。上诉法院的Jacobus Rentmeester 1984年第9届美国巡回的一张照片显然是这张照片的灵感来源。但法院在2-1决定中表示,这些照片在关键因素上明显不同。

两人都显示乔丹用双腿向外伸出一个篮球架,并在他头上方有一个球。

耐克使用它的照片作为“Jumpman”标志 - 乔丹在其照片中的跳跃姿势的轮廓图像。

当他在北卡罗来纳大学演出时,Rentmeester拍摄了乔丹。他的照片出现在“生活”杂志的一篇写有1984年夏季奥运会美国运动员参赛照片的文章中。

“我们很高兴第九巡回赛确认Rentmeester先生的要求是无价值的,”Jordan Brand在一份声明中说,“Jumpman的真正胜利是一个标志性的标志,它将继续激励运动员达到更高的标准“。

美联社向代表Rentmeester的律师事务所发送的电子邮件未立即退回。

虽然耐克和Rentmeester的照片中的姿势是相似的 - 乔丹在芭蕾舞动作的启发下进行的跳跃动作中,Rentmeester的版权并未赋予他对这一概念的垄断权。

沃特福德说,两张照片的重要区别在于乔丹腿部的位置,背景和灯光。

“正如Rentmeester在照片中选择和排列元素时做出了一系列富有创意的选择,耐克的摄影师在这方面做出了自己独特的选择,”沃特福德写道。

该判决肯定了下级法院的判决驳回了Rentmeester针对耐克的2015年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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