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渔塘溪一带繁衍生息,创造自己的文明。县境秦属闽中郡,西汉属闽越地,东汉为会稽南郡。三国属吴建安郡,晋属晋安郡,隋代属邵武、绥城地域,唐、五代至宋代属汀州和南剑州及邵武地,宋设清流县明溪镇(驿)。明成化六年(1470年)以明溪镇,取将乐、沙县、泰宁、宁化和清流部分地置县,初名归化是“因有古归化地在其中”及归顺朝廷成化之意。清代至民国初,明溪属汀州府、汀漳道。民国20年(1931年)为苏维埃福建省归化县革委会,列入中央苏区版图;民国23年成立福建省归化县苏维埃政府,后又隶属闽赣省苏维埃政府。

  民国22年5月, 因与绥远城和云南紫云县同名归化,就更改县名。以境内的渔塘溪将城区分成大小阜,两阜相对如“明”字,故更名明溪县。抗日战争时期属福建第七、九行政督察区(长汀、永安),解放战争时期属福建永安行政督察区,1949年10月24日明溪和平解放后属永安专区。1956年与三元县合并,称三明县,属南平专区。1961年恢复明溪县建置,隶属三明专区(地区),现为三明市辖县。

三明有几个古县(福建三明明溪县历史沿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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