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1)

今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2018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xygs.egs.gov.cn)报送2018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系统,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向属地工商(市场监管)所报送年度报告。

二、企业如何申报年度报告公示

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报告,登录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hhd.gov.cn)点击链接或直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址:http://xyjg.egs.gov.cn/(如下图),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的指引,完成用户身份认证、用户注册、信息填报和提交公示。

湖北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2)

三、企业不按时完成年报公示有什么影响

企业逾期未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将会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

影响之一:可能丧失合作伙伴

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经营往来单位可能因此拒绝商务合作。

影响之二:企业办理工商事务受限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办理工商事务受影响,依照相关规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影响之三: 满3年未年报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满3年逾期未年报公示的,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将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影响之四: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中被限制或禁入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影响之五:评选省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会受到影响

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会在省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选活动受影响。

影响之六:政府部门将依法对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直接影响企业信用,会受到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

四、温馨提示:企业年报填写核心要点有哪些?

(1)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可靠,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报告书所有信息应如实填写,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选择“无”。

(3)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4)每个股东的认缴额和实缴的出资额均只有一条信息记录,为截止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的出资时间为最后一次认缴、实缴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为所有出资方式的总和,可以多选。

(5)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6)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数据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币种为人民币,以万元为单位,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所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7)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及从业人员,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自行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

(8)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准确的,应于6月30日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信息同时公示。因此,请企业谨慎填报,尽量避免发生填写错误的问题。

五、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中应增加“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五项社保事项,以及“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支机构填报)四项统计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中增加与企业相同的五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收入、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员”四项统计事项。补报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年度报告的,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六、海关管理企业继续实行年报“多报合一”,2018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时间统一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五、未报送2017年度及以往年度的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应对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补报后,再报送2018年度年度报告。

七、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时,遇到年报相关业务问题,可登录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whhd.gon.cn)查看年报操作指南或向属地管辖机关咨询了解,

单位咨询电话

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82811497

江汉区工商质监局65693752

硚口区工商质监局83782938

汉阳区工商质监局84867214

武昌区工商质监局86788096

青山区工商质监局86355337

洪山区工商质监局87753511

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83225792

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9810542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7013601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1008026

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6919651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7880536

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4851595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6785817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85633598(内资企业) 85633129(外资企业)

八、遇到涉及社保事项有关问题请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址:www.wh12333.gov.cn,或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27-85803241咨询了解;遇到涉及统计事项有关问题请拨打电话027-82782860咨询了解;遇到海关事项有关问题请拨打电话027-82768469咨询了解,或拨打海关热线12360:在年报过程中遇到系统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15202714312 咨询了解。(湖北省工商局(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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