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了健康类型保险,可能自己却从来没有理赔过,真希望您永远也用不上,平平安安一辈子!

商业保险有几个月的延迟期(商业保险中病历那点事)(1)

“病历资料”的重要性

但如果身体有恙,也希望有保险可以为您保驾护航。所以病愈后进行保险理赔时,需要提交的众多资料中,“病历资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保险公司决定能否理赔的重要依据。

根据2017年开始执行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门(急)诊电子病历至少保存15年,住院电子病历至少保存30年。

病历一旦写不好,就会跟随我们几十年,我们在看病的时候,病历上的每个字眼都要注意,不然以后影响会很大。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学习

  • 这份保险为什么拒赔了?
  • 看病就医,需要注意那些内容;
  • 案例提醒!
01这份保险为什么拒赔了

因为不懂或不够专业,在看病时与医生的沟通不谨慎或大意,促使医生在写病历情况时,不利于后续商业医疗险理赔。

有这样一个真实案例:

  • 刘女士之前投了一份重疾险,投保之前体检是一切正常的,从没有住过院。一年半以后因为乳腺癌住院。
  • 医生就问其母亲“病人有糖尿病史吗?”母亲也不太确定,就说她平时特别爱吃甜食,又这么胖,说不定可能早就有了,这其实是母亲的一种猜测。
  • 医生又问有多长时间了,结果母亲就来了一句“你就写两三年,这些都无所谓,治好我女儿的病才是最重要的。”
  • 于是医生就在病历上写下“既往糖尿病史三年”,这位母亲看也没看就签字了。

后来重疾理赔时,递交相关材料到保险公司以后,保险公司根据“病历报告”内容,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拒赔。去医院找医生去修改病历,但是医院又出于各种顾虑,不愿意在已出具的病历上修改说明,最后只能够找律师。一来二去到今天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结论。

在医保和商业医疗险、重疾险的这些赔付过程中,病历都是必须提交的一项重要的材料。如果病历有问题,不严重的话,只需要提供补充材料说明;严重的话,可能就直接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病历不仅是病人病情的一种就医记录,还是一种法律文书。在商业保险理赔的过程中,他承担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参照依据,原则上是不能随便更改的。

在万不得已需要更改病历的情况下,则首先需要医生提交书面申请,然后由科室主任签字,再交由质量管理科审核,最后由相对应主管院长签字,病案室才能够更改。(过程比较复杂,没有极特殊原因,医院是不会做的),所以在就医时相互沟通就要谨慎。

02看病就医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如何让医生填写病历本时,对后续理赔有利呢,这有几点建议:

1)商业险明示:

在医生给你填写病历本之前,你可以事先告诉医生你有商业重疾险或医疗险,相信一般医生都能明白你这句话的意思。

2)“意外”字眼明确:

当你的疾病是由意外导致,要请医生在病历本上写清楚疾病的意外事由,避免理赔时保险公司误认为是旧疾或自发等原因而拒赔。

3)规避第三方原因:

避免”第三方原因致伤”字眼描述体现在病历上,因为第三方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需要由第三方来负责赔偿,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理赔。所以,千万不要写”由谁谁原因导致的…”,除非走第三方理赔比保险理赔更容易、更实惠。

4)忌讳文字不要:

在看病时,一定要提醒医生尽量不要在你的病历本上写旧疾、先天性、原生的、长期患有、已有多少年等类似字眼。因为写了这个,保险公司会认为你有带病投保的嫌疑而拒赔,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5)病历本不借人:

不要把自己的病历本借给别人,因为这是我们理赔的重要资料之一。

6)病历本有错误:

如果你的病历本上医生填写时,出现了一些错误,千万不要自己去修改,改了是无效!而是要找到对应医院,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修改,至于到底怎么修改,医院会帮你正确改正过来!

7)医院选择正确:

一般的百万医疗险报销,对就医医院有明确规定,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若不属于这个范畴,无法报销。除非您购买的是中端或高端医疗险,实际需求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能报销的医院就诊,这点也很重要。

8)专属经纪人:

无论出现什么意外,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你的保险业务人员或经纪人,以便第一时间确定报案和提示就医治疗注意要点。

03案例提醒

1案例:猝死理赔

商业保险有几个月的延迟期(商业保险中病历那点事)(2)

  • 老王买了份意外险,保额50万。
  • 某天下午,妻子发现老王跌倒在地、昏迷不醒,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可惜最终抢救无效,老王还是挂了。
  • 这个时候,病历怎么写就很关键了。

如果医生只是在病历上写:“患者因不明原因昏迷不醒,经我院抢救无效死亡。”

理赔可能不会太顺利或理赔金额较少。因为从病历资料来看,患者死因不明,可能是意外摔倒致死,也可能是疾病导致的猝死。

要知道,一般的意外险是不保猝死的,即使有些意外险包含猝死责任,但赔付金额都是原保额30%以内。

如果医生在病历上这么写:“患者因意外跌倒在地,头部有摔伤,昏迷不醒,经我院抢救无效死亡。”

理赔就会顺畅很多。因为从病历上看,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被保险人是因意外致死的。

2案例:打架拒赔

  • 妈妈给还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小明,买了一份意外险。
  • 一次周末,奶奶带着小明去游乐场玩耍,由于小明性格活泼好动,在一个儿童项目中,与其他小朋友争抢玩具,不慎从滑梯跌落,导致锁骨骨折。
  • 骨折治疗、后期复查、用药等等共花费2.1万元。

医生按照小明妈妈陈述,在病历单中写上了“因争抢玩具打起来,致孩子受伤”的字样。

后期,小明妈妈拿着这份病历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因为病历单上写了“打起来”三个字!打架斗殴这种情况,当事人明知有身体伤害的危险,却还故意为之,并不是不可预见,也不是非本意的,所以不能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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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意外险》~责任免除条款

由于小明妈妈措辞不当,把正常的儿童嬉戏说成了打架,导致理赔受阻。有时候保险公司不理赔,并不是保险公司势大欺人,而在于自身出了问题。

但,若是小明妈妈嘱咐医生,在病历单上写上“因意外摔倒而受伤”,理赔结果完全不一样。

3案例:重疾险注意

通常重疾险理赔细分为以下四个条件:

  1. 确诊即可赔付
  2. 病情达到某种状态
  3. 必须实行某种特定手术
  4. 疾病经过约定时间

如果要获得重疾险的赔付,就需要符合相关疾病定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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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撰写病例的时候一定要跟医生说清楚,病情确实如此就应该如实写上,不要嫌麻烦,两分钟=几十万,值还是不值呢?

还有很多实际案例,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拿不定主意时,请第一时间联系您的保险经纪人,请教专业指导意见。买保险的目的不是为了理赔,但万一出了事,也别让不妥当的病历描述成为理赔路上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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