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乌拉特中旗公安局海流图西街派出所辖区居民送来一只受伤的鸟,该鸟身体呈暗褐色,脚趾橙黄色,爪黄色,眼睑和虹膜黄色,嘴基部黄色,嘴尖黑色。民警拿不准是什么鸟类,便通过网络图片比对,确认该“鸟”系我国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学名称“游隼”,其通常栖息在山地、丘陵地区的河流、胡泊、水库岸边及开阔的农田、耕地附近。

盘点被救助的保护动物(巴彦淖尔一地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

民警发现,这只游隼翅膀可能是断了,为了防止二次受伤,派出所民警将其放进纸箱,在简单的投喂了些食物后,联系了野生动物救助站,待治愈后放归自然。

来源:乌拉特中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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