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俗称“小老婆”,用时髦的语言讲就是二奶。有人看到“妾”字,玩笑般称为“立女”,言其在家庭中没有正式地位。关于妾的本义,东汉刘熙《释名》的解释是:“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则说:“女子有罪者为人妾。"说其身份低贱,一说是有罪的女子。

古代哪种人可以纳妾(古代为什么允许纳妾)(1)

中国古代妾的名称很多。如:小妻、小妇、次妻、小星、侧室、外室、偏房、属妇、姨娘、细君、小老婆等,总计有几十种之多。“如夫人”、“侧夫人”则是作为对妾的尊称或美称。

妻与妾的地位如何区分?《礼记-内则》上说:“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由此可见,妻须具备婚礼,明媒正娶,而纳妾可以不拘礼数,或者买来,或者掠取,甚至可以接受别人的赠予。换句话说,妻妾的名分必须分明,不能混淆颠倒。

历代统治者都有防止妻妾颠倒的法规制度。唐宋两代法律规定:“以妻为妾者,要判两年徒刑;以妾及客女为妻者,要判一年半徒刑,并且要使错误的名分得到纠正。元代则规定:有了妻妾再娶妻妾者,要打47大板,并且当堂判离。明清两代也不允许妻妾失秩,法律条款写明:“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妻妾既不允许颠倒,就要讲究礼规。

首先讲“住”。妻要住在正房,而妾只能居于侧室。这也是妻称“正房”,妾呼“侧室”的由来。有条件会将妻、妾分开。条件差的人家,被安排在妻子居室的某个角落,习惯上称为“通房”,既要随时供丈夫泄欲,又要准备着女主人的役使,亦妾亦婢,可怜之至。

其次说“吃”。能够纳妾的家庭,吃饭不成问题。吃饭的时候,妻子陪同丈夫居于正席,而小妾只能屈居一侧,有的连上桌子的资格也被剥夺,特别受宠的是另一回事。

再就是看“穿”。妻的服装要用正色,图案大方华贵,如牡丹、茶花、蝙蝠(福)、团寿(字)等。而妾的衣裳只准使用间色,图案碎小密集,如桃、梨、月季、蝴蝶之类。

此外在发型头饰方面,妻妾也有区别。妻的发式多在头顶或脑后梳(盘)髻,左右或上下双插钗簪,而妾则多梳偏髻,钗簪相应较小,且要偏插才行。还有在妻妾出行、来往应酬、福利待遇、使用器具,直到死后的丧葬礼仪,都有显著差别。

妾以多少为佳?《礼记·内则》规定:大夫可纳两妾,一般人只准纳一妾。但在实际中很多人会超额纳妾。据《孟子-尽心下》:孟轲就看见有的官员“食前方丈,待妾数百”。汉武帝的异母兄长中山靖王刘胜,小妾上百,接连生出120多个儿子。唐代宰相郑注的小妾也是成群结队。一年初夏,他带领小老婆队伍到河东(今山西西南部)旅游,这些小妾身上的麝香撒了一路,害得老百姓的瓜田全部绝产!(据《钗小志》)。

封建社会的文人墨客,也以纳妾为荣。李白一生当了6次新郎,年过花甲还收了美女金陵子做小老婆;白居易的小妾樊素是有名的歌星。此外像韩愈、王安石、苏轼、陆游、李攀龙、顾炎武、袁枚等历代大文人,都有年轻貌美的小妾。就连道貌岸然的大清官包拯和海瑞等,也抵挡不住青春美少女的诱惑,用有限的工资养小老婆。至于财大气粗的巨室富户,养小妾的气魄更是惊人,据《周书-李迁哲传》记载:北周时期的土豪李迁哲是安康人(今属陕西),家中广屋连云,但还是不利于小妾们活动,就在千里汉水岸边盖了上百座庭院,每院置一小妾,两三年内就生了七八十个孩子。一些商人,不惜拿钱买色,明代徽商吴天行号“百妾主人”;清代《石点头》里有个名叫谢启的盐商,家中虽然“上等姬妾三四十人,美婢六七十人,中等之婢百有余人”,还是继续广买天下佳丽。甚至还有一此割掉了男根的太监,也赌气使性地纳妾,明代一些太监家中养妾不下百人,清末有名的太监“小德张”,还买了好几个漂亮的姑娘为“妾”。

小妾多以美色得宠,然而美色难以持久,一旦被男主人玩腻,就会惨不忍睹。李亢在《独异志》中说,曹操的第三个儿子曹彰,一生爱马如命,见了谁有好马,就用小妾去换,真是人不如兽!南唐司空孙晟,冬天让小妾们围住他取暖,美其名曰“肉屏风”,吃饭时把小妾当几案和凳子使用,取名为“肉台盘”,以便“秀色助餐”;南宋的高级军官杨政,专以杀妾取乐,杀死以后还要活剥其皮,晾干后再抛进河里。如此等等,惨不忍闻。随着封建社会制度的灭亡,纳妾现象被逐渐废止,后来虽然也或明或暗出现过纳妾现象,细细比较起来,这些现代“二奶"虽也很难“扶正”,可是比过去的小妾来说,她们真是幸福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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