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现供暖季已结束,关于采暖期费用如何计算、暖气收费标准以及何时退费、如何退费问题还是不清楚,能否请相关部门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对此,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回复:

  目前我公司处于结算状态,针对分户计量用户,各直管小区将于4月15日开始在小区公布采暖期用热量及费用信息,我公司已通过洛阳网及洛阳新区热力分公司公众号多渠道发布。

  洛阳市现行的暖气收费标准有两种,执行的是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一、按面积用热用户:

  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

  二、分户计量用户:

  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 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 0.142×热表用量数

  退费时间:4月15日以后

  退费方式:默认为转结存于用户的热账户内,可直接抵扣下一采暖季费用,用户也可携带缴费凭证、房产证和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该热力公司申请退现金。具体情况待4月中旬完成费用核算后,可关注公众号退费通知或通过服务热线咨询。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2年3月31日

供热采暖费未交怎么样收(事关采暖期热费计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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