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赵友平】据港媒11月3日消息,一名15岁的男孩被控去年在新华社香港分社外参与暴动,被控暴动罪,今天提讯。

16岁香港少年被围殴(15岁男孩被控在新华社香港分社外参与暴动)(1)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据香港“东网”报道,去年11月2日,有暴徒在香港跑马地一带聚集及占据马路,并破坏位于湾仔皇后大道东的新华社香港分社的玻璃外墙及铁闸。警方事后翻查闭路电视调查,在上周拘捕一名15岁男孩,并控告他一项暴动罪。

“东网”称,案件今天(3日)在香港东区法院少年庭提讯,15岁男孩被控于去年11月2日,在湾仔皇后大道东新华社香港分社外参与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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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分社去年遭暴徒破环。图源:“东网”

“星岛网”称,据了解,当日新华社大厦玻璃外墙及铁闸被毁,当时少年疑站在毁坏者附近,手持疑似金属物品。

该男孩暂无须答辩,并准以5000港元保释至11月10日再讯。

据香港“星岛网”报道,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对法庭裁决表示欢迎。钟丽玲说,此案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简称《私隐条例》)第 64(2)条“披露未经数据用户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自 2012 年经修订后,首例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定罪及判监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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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丽玲表示,违反《私隐条例》第 64(2)条的规定后果严重,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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