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入职需要的父母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对应数字)(1)

□徐可心(重庆大学)

近日,网传深圳某教育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求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引发网友热议,该新闻一度登上微博热搜。(8月31日 九派新闻)

就业不是儿戏,歧视怎能随心所欲?此新闻一出,立刻触犯了众怒。不少人表示自己当年求职时就遇到了就业歧视,“求职者只能被迫接受各种奇葩标准”。同时,要求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的要求也令网友们百思不得其解,据公司员工称,此要求是公司老板的要求,入职后可以更换手机号,但若不同意此要求便不会录用。不论这个霸王条款背后有什么玄学的说辞和解释,单凭用人单位用手机号码筛选员工来看,毋庸置疑,这就是就业歧视!

事实上,我国相关法律早已明令禁止就业歧视。《劳动法》第三条和十二条分别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然而,近年来发生的就业歧视却并不少,比如“985、211高校毕业生优先”“不招有生育计划的”,甚至在疫情后,有众多企业仅因求职者曾经确诊过新冠肺炎就不予聘用,公然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就业歧视成了人们就业路上最大的“拦路虎”。

奇葩就业歧视频频出现,企业用人的标准何在?招聘标准凭用人单位随心所欲,靠公司老板异想天开。如此标准便不再是标准,而成了就业中公然的歧视。用人单位高高在上,应聘者卑微求职,从这个角度看,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博弈中实际上处于弱势地位,受到“就业歧视”的求职者大多是个人,实在难以抵抗庞大的用人单位进行自我维权。

经历了疫情的冲击,就业环境本就严峻,相关用人单位还变本加厉用一些离谱的标准筛选求职者,既缺少人情,也不明事理。优化就业环境,保障求职者的权益不能只靠“亡羊补牢”,当就业歧视已经发生了,再去处罚和治理。要想真正铲除就业歧视这块顽固的“牛皮藓”,就需要各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根治企业的“傲慢病”。知名企业更要以身作则,在招聘时尊重求职者的个人隐私,平等对待每一位求职者,如此才能为其他企业做出表率,共同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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