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从鲁昂中学的一间教室开始的,“我们在自修室上课,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个没穿制服的新生”,小说的第一句让一名腼腆瑟缩的学生进到了故事当中,这名衣着土气、头上戴顶样式怪异帽子的新生,名叫夏尔·包法利。与此同时,读者也被福楼拜送进了他构筑的世界中。眼尖的人会发现,故事是从“我们”的视线中开始的,这个第一人称复数,当然是包法利的同班同学,有意思的是,这个“我们”在五六页之后突然消失了,代替“我们”那有点恶作剧的顽童腔调的,是一个冷静得多的,显得异常客观的声音,用术语讲,这叫第三人称叙述。你可以把这个转换理解成包法利从中学转到了医科学校,所以离开了“我们”的视野,但它也可以有别的阐释,因为开头这五六页是《包法利夫人》里面仅有的主观叙述。
读者逐渐了解到,这位来自农村的少年夏尔·包法利,对自己的生活没有任何想法。中学毕业前他遵从母命进入了一所医科学校,考了两次才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在托斯特小镇上开始行医。母亲接着为他安排好了一桩婚事,跟寡妇迪比克夫人结婚,她是个丑陋的女人,但略有薄产。
婚后不久,包法利医生被人一早请去农庄出诊,农场主的女儿爱玛,一位穿着蓝色毛料裙袍的年轻女子,吸引了包法利的视线。请注意,这位爱玛,本书的女主角,也是后来的第二任包法利夫人,福楼拜对于她的叙述跟包法利本人不同,没有采用之前的按自然时间发展的顺叙,而是先从包法利眼中当下的爱玛开始,视点从她的指甲、发型跟眼睛开始,转而回溯式地倒叙她之前的生活画面,这也体现了福楼拜对叙述技法的精心考量。
包法利时常去农庄探望,引得妻子醋意大发,不久之后就猝死了。紧接着便是包法利的求婚以及他与爱玛的婚礼。至此,福楼拜用全书十分之一不到的篇幅,让包法利完成了学业,将两任妻子先后娶进了门,以为自己从此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但年轻的爱玛却因为没有体会到激情洋溢的爱情而深感失望,她很快就觉得丈夫包法利平淡得像人行道,而自己原以为会伴随婚姻而来的幸福并未降临。这一点让她异常困惑,那些在书本上读到的欢愉、激情、陶醉究竟在哪?
读到这里,我们不妨停一停,顺着福楼拜的叙述,看看爱玛的浪漫观念到底是“怎样炼成的”。你会发现这其中,阅读起了很大的作用。社会史的研究表明,欧洲进入十八世纪之后,书报出版业日渐发达,随着印刷品成本的降低和识字阅读人数的增加,一个大众读者人群正在形成,其中不乏爱玛这样略具家资,又受过些教育,生活中有闲暇时间的女性。通过阅读,小镇主妇爱玛将巴黎的流行讯息了如指掌,这些讯息如同光晕,照亮了爱玛的梦,提示她小镇跟巴黎同处一个世界,也同时加剧了爱玛内心的焦虑。
婚后的生活平淡得让爱玛心中“犹如天窗朝北的顶楼,百无聊赖像无声无息的蜘蛛,在暗处织网”。住在托斯特镇的这段日子当中唯一有亮色的,便是他们夫妇二人做客侯爵府的经历。这段情节在结构上非常紧要。贵族府邸中奢华气派的景象被福楼拜特意渲染了一番,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这里虽然仍用第三人称叙述,却完全是通过爱玛的视角展开的,某种程度上,这是变相的爱玛的第一人称叙述。也就是说,那些美轮美奂的场景,是经过爱玛的眼睛、情绪和浪漫想象,被放大之后呈现在读者眼前的。这种了无痕迹的视角转化,正是福楼拜精湛叙事技艺的绝妙例子。
如果说,之前爱玛那些得自书本的“浪漫生活”仅仅是透过报刊纸张的一幅朦胧剪影,而侯爵府的这番游历,仅仅一个夜晚便结结实实地给爱玛上了一课。从此,爱玛就如同她那双被侯爵家舞池地板蜡染黄了的缎子鞋,和财富有过接触之后,便留下无从拭去的痕迹,也成为开启此后情节的重要心理动因。这之后,内心的焦灼使得爱玛患上了神经官能症,丈夫决定离开住了四年的托斯特镇,迁居他处。全书的第一部分也随着他们的搬离而结束。
包法利夫妇来到了永镇。福楼拜展现了更为繁密的布局手腕,如果说第一部分的重点是描绘包法利夫妇特别是爱玛的个人世界的话,这一部分就把包法利夫妇生活的永镇这个外省小镇世界凸显了出来。仅有一条主要街道的永镇,有教堂,有菜市场,有神甫、客栈老板娘、药剂师和布料商。在这群人构成的小世界里,包法利夫妇粉墨登场。
永镇跟托斯特也没什么不同,镇上唯一让爱玛觉得不同的是莱昂,他是事务所里的小书记员。莱昂在艺术跟文学上与爱玛趣味相投,从第一天在饭店餐桌上相遇,他们就热衷谈论“巴黎的节目,小说的题目,时新的四对舞”,以及他们所不熟悉的社交圈。时间流逝,爱玛跟莱昂都发现彼此已陷入了柏拉图式的爱情当中,然而长久小心翼翼的互相试探,没有结果的情感游戏使莱昂丧失了耐心,他去了巴黎,留下比先前更不快乐的爱玛。
随着莱昂的离去,下一个进入爱玛视野的是罗多尔夫,跟莱昂不同,罗多尔夫可是一个精明干练的情场老手,在刚认识爱玛时还包养了鲁昂的女演员,正觉得腻味,琢磨着用什么法子抛弃她。爱玛成了他下一个猎物。
福楼拜把罗多尔夫追求爱玛的情节安排在第二部分的第八章,这一章在篇幅上是这部小说每章平均长度的两倍。福楼拜将其构筑成著名的华彩章节,各种身份的人物都出现在农业展评会上。福楼拜特地将农展会台面上堂而皇之的演讲和颁奖程序跟台下罗多尔夫对爱玛的搭讪、挑逗互相穿插,犹如音乐中的多声部配合。随着两种声部交替行进,整体节奏从舒缓到急迫,罗多尔夫与爱玛两人之间的情欲也不断翻涌。在妻子跟外人偷情的过程中,令人发笑的是丈夫包法利的举动:在罗多尔夫处心积虑地耍弄手腕勾引爱玛时,作为丈夫的包法利竟然强烈赞成妻子听从罗多尔夫的提议去骑马,无意中促成了这桩勾当,正是在骑马途中,罗多尔夫最终降服了爱玛。
渐渐的,罗多尔夫仿佛成了爱玛的救命稻草,爱玛送他礼物,要求他每天晚上十二点想着自己,催促他安排私奔的行程。对罗多尔夫而言,偷情的快感已经消失,爱玛的那些情书中的字句在他看来就像是一件裂了缝的蹩脚乐器发出的声音,只能逗狗熊跳跳舞。爱玛跟他之前打发掉的那些女人没什么两样。他用一封洒了一滴假眼泪的信结束了跟爱玛的交往。爱玛陷入绝望中,病倒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她复原后,包法利听从药剂师建议,带爱玛去鲁昂欣赏歌剧演出,没想到在剧院巧遇了莱昂。包法利留妻子在鲁昂多待一天,自己返回永镇。读到这里,读者可能会隐隐感觉到,不知道为什么,说来可笑,爱玛的每一段婚外情都仿佛是丈夫促成的。这显然是作者的刻意安排,我们可以稍后探讨一下用意何在。
爱玛在小说第三部分第一章便被莱昂得手。此时的莱昂,已不再是昔日那个缩手缩脚的小书记员了,巴黎的读书生涯已让他习惯与女人厮混,把他变成了另一个罗多尔夫。爱玛对他而言也早不是需要仰视的女神,在参观了鲁昂大教堂后,两人上了一辆马车,他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被福楼拜安排在飞奔的马车上,这段“马车上的沦落”成就了文学史上一段著名的篇章。小说细致而周到地记录下马车飞驰而过的路线,连起来几乎是一幅详尽的鲁昂导游图。与此同时,作者写从“黄布小窗帘”里探出一只“裸露的手”,散落下“白蝴蝶般”的纸屑,落入“远处开满紫红色花朵的苜蓿地里。”有意思的是,这些如今看来只不过是点到为止的性暗示,在当初已属异常的惊世骇俗,最早刊登《包法利夫人》的刊物均作了删节,直到法庭宣布小说无罪,福楼拜才在单行本中予以恢复。
为了掩盖与莱昂的私情,爱玛对丈夫谎称去鲁昂上钢琴课。她与莱昂在旅馆中每周幽会一次。同时,为了填补生活的单调,她喜欢购买各类奢侈的生活用具,爱玛从时装店老板那里赊账,时间一长,她债台高筑,为了还债她又不得不借更多的钱。直到有一天,时装店老板告诉爱玛除非她立刻偿还8000法郎,否则将会把所有财产冻结。绝望之下,爱玛尝试筹钱,但没有人愿意帮她——包括莱昂和罗多尔夫。绝望之际的爱玛在药剂师那里要到一包砒霜并服毒自尽。包法利在她死后无意中发现了她婚外情的证据但宽恕了她,不久后也伤心而死。小说结尾包法利与罗多尔夫相遇一场,写得字字惊心:包法利得知妻子曾经爱过这个人,竟然恨不得自己就是面前的这个男人。他原谅了罗多尔夫,他说“这是命运的错”,罗多尔夫则越发鄙视他。
《包法利夫人》的光彩,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它对社会欲望结构的剖析,而这种剖析是通过塑造一系列典型人物实现的。下面我们简要分析一下。
首先当然是包法利夫人本人。我们该怎样理解爱玛这个世界文学长河中最有争议性的女性形象?我们之前曾经提到,爱玛对浪漫主义文化的接受来自阅读,来自大众媒体,这也是十九世纪才有的一个特别现象。相比受制于情欲,爱玛似乎更受制于她的幻想,而她的幻想基于时间和空间的双重假设,一方面她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会变得越来越好,另一方面,她认为自己生活的那个世界、那个地域总是乏味、单调而悲哀的,而她订阅的杂志上的巴黎才是她心心念念要前往的乐土。在这个意义上,浪漫主义也意味着对现实的拒斥或逃避。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的福楼拜,也不妨被认作是一位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作家,只是,他将自己的浪漫主义冲动升华为写作这一艺术行动。从这个意义上看,比起男权视角下面貌单一的荡妇潘金莲,包法利夫人的形象实在要立体得多,其中蕴藏的文化内涵也丰富得多。
其次来看看爱玛的丈夫包法利。他平庸,迟钝,安于现状、不解风情,却又不乏良善之心,爱玛到临终前都不能原谅他,将自己不断下沉的命运归咎于当初认识了这个无能的丈夫。但是包法利几乎是全程以德报怨,甚至在发现妻子和他人偷情之后,都不怎么费劲就原谅了他们。我们不妨往深里想,从书里的很多暗示中我们可以猜测,对于爱玛的放浪形骸,包法利与其说是不能知晓,倒不如说不愿知晓。一辈子困在他个人的狭小空间里,活生生的乃至血淋淋的现实是他不堪忍受的。从这个角度看,爱玛和包法利都是与现实绝缘的人,前者习惯于把琐屑、细小的东西想象得无比宏大,而后者呢,却可以对所有清晰可辨的脉络视而不见,事实一进入他的视野,便失去了立场,模糊成一片。与现实绝缘的人,一旦被迫面对真相,便只有选择死亡:爱玛如此,包法利亦如此。
最后是一组人物群像。药剂师、时装店老板、莱昂和罗多尔夫。这四个人物,构成了福楼拜对“布尔乔亚”阶层的基本判断。莱昂那一点点对所谓艺术的爱好,也构不成他和罗多尔夫的基本差别,最后这两人都拒绝了帮助爱玛而导致她的自杀。药剂师和时装店老板则是商人的不同类型,无论是靠手段排挤自己的竞争对手,还是设圈套坑蒙顾客,他们都属于行中翘楚。最后,福楼拜以“药剂师新进膺获了荣誉十字勋章”结尾,语调极具反讽。与爱玛和包法利相反,他们都是认清现实、适应时代需求的,他们鼓励消费,诱骗纯真。他们是浪漫幻想的助推者,自己却不会真正陷入泥坑。他们并没有亲手杀死包法利夫妇,手上却都间接沾上了他们的血。
在写作艺术的追求方面,《包法利夫人》堪称楷模。福楼拜异常着迷于寻找“最恰切的语词”,表达唯一完美的语词和句子,力图写下的每个句子都恰到好处地揭示了其所描写事物的本质。他给朋友的信中经常有这样的话,“辛苦写了一礼拜,最后留下来两页”。
福楼拜经常用一些日常事物——衣饰、食物、建筑、马车作为小说的重要维度。我们不妨回忆一下小说开头的场景中包法利那顶稀奇古怪的帽子,小说家纳博科夫把这顶帽子跟后面爱玛婚礼上那只过度装饰的结婚蛋糕联系到一起,认为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主题,象征了包法利夫妇未来的生活——寒碜而庸碌。马或马车也在小说里承担了主题功能:包法利被骑马而来的求诊者接去从而初次结识爱玛;罗多尔夫建议爱玛骑马,也成为他俩互相接近的机会;更不用说莱昂跟爱玛在马车上的那个著名的情爱段落。
福楼拜力图在《包法利夫人》中建立起和以往传统小说不同的效果,目的是使他自己,即作者从文本中消失,他想像一位科学家那样用精确、客观的方式描绘笔下的人物环境,以创造一种现实。为此他做了不少尝试,叙述视角的突然转换是福楼拜作为一名小说家的众多创造之一,在小说的大部分行文中,福楼拜常用自由间接引语这样的叙述风格,举例来说,他会用“来点水果一定会很棒”这样的句子来代替“爱玛想吃水果”,这一切都暗示着吃水果的想法是爱玛自己形成的,而非作者本人。这种“不在场”的叙述者创造了一种客观和超然的阅读感受。
与其他十九世纪的小说相比,《包法利夫人》一书较少涉及人物的动作,大部分的活动都发生在主人公们的脑子中。在阅读时,我要提醒你留意福楼拜的一个写作特点:那就是在小说外部现实和内部现实之间往返穿梭。这里的外部现实,指的是小说人物的言与行,而内部现实则是人物的回忆、幻想等内心活动。事实上,那些幻想也是我们刚才提到的“人物的动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然,相较于当代小说,读者也许会对由此而来的叙述节奏略显缓慢而稍有不适,但你必须承认并钦佩福楼拜,他将一个令人唏嘘的女主人公复杂的内心肖像如此形象逼真地勾勒出来,精湛笔力开创一代先河。
左拉提到《包法利夫人》时说它会引起一场文学革命,他用上了最高级的评价,说自从这本小说之后,“新的艺术法典已经书写完成”。在我们看来,福楼拜不仅写了一部现代小说,而且创造了现代小说这样一种小说类型,使其在小说技术层面显著区别于古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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