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名人高唐县官(历史沿革何庆臣)(1)

州、郡、县实行侨置,是东晋及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的一大特点。侨置,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个行政单位寄居设置在他乡的一种特殊的区划方式。

西晋后期,“八王之乱”以后,中原即乱。北方少数民族匈奴、鲜卑、羯、氐、羌等相继入主中原,并相互争战,此兴彼灭,形成我国历史上的“十六国”,西晋止此(公元316年)。

为避战乱又不甘沦亡,晋室皇族、达官贵人及部分老百姓便随晋元帝(琅琊王司马睿,317-322年在位)纷纷南渡,设都建康(今南京),是为东晋。家乡沦陷,流亡江南,不忘故土,就在异地建起家乡的州郡县。《宋书·州郡志·南琅琊太守》中有载:“晋乱,琅琊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虽有琅琊相,而无此地。成帝(司马衍,326-342年在位)咸康元年(335年)割江乘县(治所在今江苏省句容县北)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邑。”又《宋书·州郡志·南兖州刺史》:“中原乱,中州流民多南渡。晋成帝立南兖州,寄治京口(今江苏镇江市),时又立南青州及并州。文帝(南朝宋刘义隆)元嘉八年(431年)始割江淮间为境治。南平原郡领平原、高唐、茌平凡三县。”东晋初时侨置的州郡县,均分布在长江以南,南朝宋时才有所北移。初行时有民无土,有名无地,与所在的行政区划无关,形同虚设,并且侨民居住不稳定,有的随时迁回北方。针对现状,南朝朝廷感到长此以住不利于财政收入和兵员征集。于是将侨民编入当地户籍,由所在郡县管理,即所谓的“土断法”。另一种办法是,由当地划出部分地域给侨郡县管理,或取消当地区划,归侨置者辖治,使之具有实土,名实相符,这就称为“土侨”(即有土地的侨郡县)。南朝宋在江淮间侨置郡县的痕迹还可从现在的地名上找到佐证,《中国历史地名词典·高唐镇》:“高唐镇在安徽省霍丘县高唐集。”这与《宋书》所载“始割江淮间为境治,南平原郡领平原、高唐、茌平凡三县”的记载相吻合。当是彼时侨置留下的地名。

历史名人高唐县官(历史沿革何庆臣)(2)

东晋在420年灭于南朝宋(“刘姓皇帝乃汉高祖刘邦弟楚元王交之后“。--《宋书·武帝纪·上》),刘宋疆域北扩,至今山东东部和中部,以黄河为界(那时黄河在今禹城、高唐之间流经),北西两面与北魏接壤。刘宋就在占据的今山东境内侨置陷落在北魏境内的州郡县,见《宋书·州郡志·冀州刺史》:“江左立南冀州,后省。义熙中(东晋安帝司马德宗年号,405-419年间)更立,治青州,又省。文帝元嘉九年(432年)又分青州立历城,割土置郡县,领郡九,县五十一。平原太守,领县八,平原……高唐。”又见《魏书·地形志·齐州东平原郡》:“齐州治历城,刘义隆置冀州,皇兴(北魏献文帝拓拔弘年号)三年(469年)更名,领郡六,县五十五。东平原郡,刘裕置,魏因之,治梁邹(今邹平县),领县六,平原……高唐。”其时平原郡故土被北魏占领了,而本土高唐县从西晋末年至东晋、刘宋时期就已废止了,直至北魏景明三年(502年)才复置。东晋、刘宋以自身为正统,不承认入侵者(此方少数民族)政权,虽然国土已不完整,但行政区划全部保留,于是将沦陷的州郡县予以侨置。流民南渡之初,侨置是自发的,以后便由南朝统治者统一设置管理。北魏南侵,刘宋退回江淮间,北魏便沿用了刘宋的行政区划,也保留了侨置之制。因为是在彼郡县内的“割土置郡县”,所以侨郡县的地域不会大,甚至在一个县内侨置一个郡,它的拥挤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如,东平原郡侨置在梁邹--今邹平县。一个县内侨置了一个郡(辖六个县),郡理若寄居在县城,县治所就只能设在乡村了。所以,侨置过高唐县的地方,后人称作“高唐庄”,便是一些志书提及的“长山县高唐庄”--今邹平县东长山镇的侨高唐县治所。

东晋,刘宋实行的侨置郡县制,本不是正常的行政区划制度,作为后来的统治者北魏来说,理应整顿革除。然而,他们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穷兵黩武,无暇顾及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更谈不上关心百姓的疾苦与死活,只有“因之”了。这种混乱的行政区划现象至北齐时才引起统治者注意,但侨置之制并未废止。见民国《高唐县志稿·地理志》:“盖北齐天保七年并省内州郡县。”仅是合并调整一些州郡县。又见《山东通志·卷之十二·章丘县》:“北齐天保七年徙高唐县于此。”《山东通志·卷之十四·禹城县》:“北齐移高唐县治今高唐界之南清河郡废郡城。”再见清光绪《高唐州志·高唐故城》:“高唐故城在城东七十里,伦镇西北。黄巾堌之高唐乃东平原郡侨置之高唐县,非此于彼也。”以上是说明北齐对两个高唐县分别采取的措施,一方面将刘宋侨置,北魏“因之”在长山(今邹平县)的高唐县徙侨于黄巾固,即今章丘市水寨;二是将汉初设在今禹城市西南、伦镇乡西北、晋乱废止、北魏景明三年复置的本土高唐县徙置于废零县①境,移治于南清河郡废郡城②。即今县境县治。

郡县侨置现象至隋方结束。《太平寰宇记·章丘县》载:“本汉阳丘地,属济南郡。按,高齐天保七年移高唐于此。隋开皇十八年(以《隋书》为准,应是十六年)以博州亦有高唐县,即黄巾堌,改此为章丘县。”由此可知,高唐县的侨置,自东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年)始,至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年)改侨高唐县为章丘县止,共经历了二百七十九年。(作者系高唐县地名办公室原副主任)

注①零县:北魏改灵县为零县,治所即今高唐县南镇。(《中国历史地名词典》)。②,南清河郡废郡城:《魏书·地形志·南清河郡》:“晋泰宁中(323-325年)分平原置,治莒城。”《隋书·清河郡》:“高唐,后魏置南清河郡,后齐即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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