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省级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分别是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刑名”,都指挥使则管“一省军务”,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按察使的设立?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按察使的设立(按察使的设立的解说)

按察使的设立

明朝省级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分别是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刑名”,都指挥使则管“一省军务”。

清朝布政使主管民政赋税;按察使职掌不变;都指挥使废置不设。清代减去都指挥使司,变成“二司”。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藩台管行政财政,臬台管司法监察邮驿。清宣统三年(1911)改称提法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