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者从京东拍卖网获悉,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兴隆大东城、肯德基汽车穿梭餐厅两处商业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10时至2019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截止6月19日关注人数目前已超7千人。
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37号的商业房产(兴隆大东城)
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37号的商业房产(兴隆大东城),建筑面积33830.25平方米,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98030号。评估价:334682700元,起拍价:301214430元,保证金:5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39号的商业房产(肯德基汽车穿梭餐厅),建筑面积467.43平方米,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98029号。评估价:6412200元,起拍价:5770980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以上两处商业房地产共用一宗土地(地号:030932201-2),面积为14789.8平方米。
据兴隆大家庭官网介绍,沈阳兴隆大东城是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在辽宁省内投资建设的第九家大型商场,于2007年12月28日隆重开业,位于大东区东陵西路37号,员工总数1200余人。沈阳兴隆大东城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及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区域综合生活中心店,满足大东区及周边近30万人口的日常生活需求,是东沈阳人民的一站式家庭生活中心。
竞买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15日10时至2019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分别拍卖)
1.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37号的商业房产(兴隆大东城),建筑面积33830.25平方米,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98030号。评估价:334682700元,起拍价:301214430元,保证金:5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2.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39号的商业房产(肯德基汽车穿梭餐厅),建筑面积467.43平方米,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98029号。评估价:6412200元,起拍价:5770980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以上两处商业房地产共用一宗土地(地号:030932201-2),面积为14789.8平方米。
特别提示:本院执行的(2019)辽01执230号和(2019)辽01执232号案件,申请人及被执行人相同,抵押物也相同,故本院将上述两案号查封的抵押物合并处置。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024-22763813,王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7月2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00002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4-22763813,王法官
监督电话:024-22763753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转载来源:栋察楼市
沈阳美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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