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跟大家推荐了《离婚律师都知道》这本书,也顺便总结了笔者心中认为的书中比较实用的几个知识点,与大家分享。

说在前面:

读完书后笔者才知道,关于婚恋方面、离婚方面的许多官司和许多情况,也许并没有很详细的规定,所以有很多我们世俗上认为的“道理”在法官面前很可能是不受支持的,千万不能想当然的去判断对错,如果真的走到打官司那一步,每一个诉求都要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条款的支持。

也是读完书后笔者才知道,与婚姻有关的案件审理时,有些情况的判断非常考验法官的主观判断,还有过往类似案件的审判结果也很重要,所以网上的许多说法其实是不可靠的,在网络上查询的时候还是要寻找更加可信的资料来源。

下面知识点来啦!

1 只要没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那到底彩礼包括什么呢?

书中原文: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彩礼,法律采取的是默认逻辑。只要是发生在恋爱期间的男方赠与女方的大额财物,法律上就直接推定为彩礼,而不管有没有明说是“提亲”“礼金”“聘金”,也不管有没有明说是“以结婚为目的条件”。只要是大额的财物赠与,法官都会默认为以结婚为目的,除非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达自始至终都是不愿意结婚的,或赠与财物不以结婚为目的。

也就是说:除了大家一般认为的彩礼,谈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也算是彩礼,也就是婚约财产,不管是谁提的分手,也不管分手原因是什么,男方都是可以通过打官司要回的。

那多少才算大额赠与呢?原来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大额赠与的金额,也许有些地方会颁布一些文件去明确,想了解的人可以查查自己所在的地区是否有规定。

比如书中列举的一个案件中,法官就只是把5000元以上的转账算作大额赠与。所有的大额赠与都要返还吗?也不是,网上也有女生要求男朋友转账的时候备注“自愿赠与”,不过应该更加严谨一点,写成“这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赠与”,甚至是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否则到时候法院怎么判都不好说。

2 要求返还彩礼有时效吗?

书中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彩礼返还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如果他在分手后三年内讨要过,从最后一次讨要时开始重新计算三年的时效,这是打破诉讼时效限制的维权方法,法律上叫作“诉讼时效中断”。

也就是说:大家要债的时候一定要每年都催,万一不小心三年都没催,可就过了时效了。

3 千万不要当已婚男人的婚外情人,最后很容易人财两空。

书中原文:男方有妻子这一事实反而成了他以金钱诱惑婚外异性的一个“优势”,当他玩够了、想收回物质付出时,只需要有妻子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有妻子签名字样(即便无从判断是否妻子本人的真实笔迹)的授权委托书,甚至可以在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妻子的名义来起诉自己和婚外情人。

也就是说:已婚男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他的妻子都是可以要回来的!(不过现在私生子也有继承权了,有孩子就另说了……)

这也让我想到在电视剧《三十而已》中,顾佳对小三林有有就是这么说的,多读书还是有用的呀。

离婚律师包含哪些(离婚律师都知道中的几个重要的知识点)(1)

电视剧《三十而已》台词

4 家庭暴力具体指什么?达到什么程度才能认定为家暴?

书中原文: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这一条,家暴的认定不要求后果严重性。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明确规定,“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暴才成立。

5 如何证明家暴?

书中原文:最容易得到法院采纳的家暴证据是三大件:报警后的笔录证据,当天的就医记录,对方自认打人的悔过书、保证书或录音、聊天记录。近年,手机录音录像和家庭监控摄像普及,诉讼中偶见仅仅依靠恰巧录到的录音、录像证据可以被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证据。

也就是说:如果被家暴,要有直接证据证明家暴事实,还要有当天的就医记录和报警后的笔录,是笔录而不是报警回执。

法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所以想要起诉家暴,一定要有足够有力的证据,否则很容易被法官认定为普通的家庭纠纷。

写在后面:

笔者并非法律行业工作者,以上内容根据《离婚律师都知道》这本书所总结,仅作为参考,大家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最稳妥得还是去咨询专业人士,寻找法律原文,最后希望大家生活都顺风顺水,这辈子都不要真的用到这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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