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现实世界的看法大致源于两种思维态度:肯定性理性,包括对现实世界的合理化和对人类能力的推崇,进而乐于为自然之物和人类设计之物进行辩护;否定性理性,包括对现实世界合理化的反思和对人类能力的反思,进而倾向于对存在的事物展开审视和批判由否定性理性衍生出对流行理论的批判性思维,它致力于对特定假设下得出结论的推理过程进行逻辑审查,这意味着它是基于理性来辨析相关论点的合理性,包括概念是否清晰、根据是否充分、论证是否有效等,同时运用理性去审视层出不穷的新现象所以否定性理性关注思维与存在的差异性相反,肯定性理性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批判性思维是一种讲道理的怀疑主义态度,它的预设是任何观点都应该通过理性论证来为自身辩护,在逻辑面前任何思想都没有对于质疑、批判的豁免权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着一种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的规律,表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几个阶段又认为人类的理性能够认识这个规律并可以采取措施使得现实社会符合这个自然规律的发展要求,由此避免曲折道路而迈入健康的扩展之路显然这一认识也根植于肯定性理性,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会辩证法的人很厉害?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会辩证法的人很厉害
人们对现实世界的看法大致源于两种思维态度:肯定性理性,包括对现实世界的合理化和对人类能力的推崇,进而乐于为自然之物和人类设计之物进行辩护;否定性理性,包括对现实世界合理化的反思和对人类能力的反思,进而倾向于对存在的事物展开审视和批判。由否定性理性衍生出对流行理论的批判性思维,它致力于对特定假设下得出结论的推理过程进行逻辑审查,这意味着它是基于理性来辨析相关论点的合理性,包括概念是否清晰、根据是否充分、论证是否有效等,同时运用理性去审视层出不穷的新现象。所以否定性理性关注思维与存在的差异性。相反,肯定性理性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批判性思维是一种讲道理的怀疑主义态度,它的预设是任何观点都应该通过理性论证来为自身辩护,在逻辑面前任何思想都没有对于质疑、批判的豁免权。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着一种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的规律,表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几个阶段。又认为人类的理性能够认识这个规律并可以采取措施使得现实社会符合这个自然规律的发展要求,由此避免曲折道路而迈入健康的扩展之路。显然这一认识也根植于肯定性理性。
笛卡儿将真理的来源从启示或权威转向了人的理性探索,任何事物都可被怀疑,只有那些禁得起最严格的系统性怀疑的,才是真正的实在。当一个人怀疑他是否存在的时候,他必然是存在的,否则他就无法怀疑他的存在。由此笛卡儿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基本公式。他倡导的理性根本上是否定性的,但问题来了,笛卡儿只是将怀疑作为正确开始认识的一种手段,进行怀疑的依据则是以理性逻辑加以清晰明确的东西才是真实的。受此影响产生这样一种后果:理性成为肯定人间文明中一切的标准,那些不合理性逻辑的东西则是不合理的,进而由理性创造出的东西才是合理的。这样一来,清晰而周密的理性推理就成为获得知识的唯一方法,从而导向了肯定性的唯理主义倾向。
嵌入了肯定性理性及其派生的唯理论思维,黑格尔将本质视为各种现象之和。相反,引入否定性理性及其派生的批判性思维,马克思关注到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脱节,由此推动了辩证法的发展。肯定性理性体现在形式逻辑之中,因为肯定体现了基于抽象假设的演绎推导而获得认知;相反,否定性理性则是辩证逻辑的本色,因为否定根本就是事物变化和运动的源泉和动力。黑格尔的辩证法局限于,把现实视为观念领域发生的一切的反映,他从动态发展的角度将真理、理性、实存事物联系并等同起来,其中得到实现的目的,就是对被当作‘观念的’内容的初始主观目标的再肯定。马克思认为,显现出的现象是与隐藏着的本质相对立的,需要借助人的知性思维,才能认识秩序;黑格尔却倾向于,将本质视为相互关联的现象的总体,而不是某种隐藏在它们背后的东西。黑格尔将思维过程视为一个独立主体,“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现实事物不过是思维过程的外部现象”。马克思却认为,“观念性的东西,不过是在人脑中变了位并且变了形的物质性的东西”。
先驱苏格拉底所理解的辩证法是表达对话技艺的词语,让言说本身导向普遍定义的“精神助产术”,是一个通过不断提问、相互让步,不断质疑、使对立知识交锋直到将概念弄明白的过程。这意味着在学术对话和交流中,要避免预设一个特定意图,要避免将对话转变为个人说教,任何定义都需要承受他人用反例驳斥,然后根据反例进行修正,共同探讨和审视问题本身才是价值所在。正是基于这种辩驳和修正,通过有效地契合并条理化各方面认识,才可以逐渐深入事物的本质。知性思维紧扣事物直接给定的实存,将事物构想为它们“所是”的样子,而不是将它们构想为变化的并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因而偏好于使用形式逻辑;辩证思维则从事物的直接实存转向实存的潜在基础和暂时性,从而不是将事物简单视为其“所是”的样子。辩证法不是将事物整体割裂开来分别研究,它强调作为社会整体一员的个人不能独立于社会环境,从而关注个体行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效应。每一部分作为“构件”都与其他部分相关联,其存在及其功能也都依赖于其他部分,诸部分之间不仅相互依赖,而且相互生成。
思维从广义上指相对于物质,而与意识同义的范畴,从狭义上仅指运用概念、判断、推理做出决策的活动。抽象思维以概念为基本单元,因此有人称为“概念思维”或“逻辑思维”,其四个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辩证思维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形态。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辩证思维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方法组成。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方法,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提供理论指导和论证。在实际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相互推移、交替使用的。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本质,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他方法。分析是指把认识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分别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综合则是把分解出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分析和综合是两种相反的方法,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思维的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由抽象上升到具体,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这一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对其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历史进程与思维逻辑相一致),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历史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根本原则。
思维作为人的意识的连贯活动,总是处在一定的线序过程中,呈现为一种线序进展着的语义流。想象固然可以同时呈现出对象的诸多方面于一体,但只有作为思维过程中的环节才有意义,而严密的逻辑思维,其思维“流”、语义“流”则相当“细”,呈现为以单个词义、单个语义(通过“是”与“不是”)连接而成为线序的语义链,并以单义的语义链形成线序进展的语义流以把握和再现对象。思维的这一本性,就是把一个潜在的意义表达出一种确定的认识。用逻辑学术语来表达则是,概念在非思维的状态下,其多重涵义形成一个语义网,其意义并没有确定;而在概念进入思维过程的状态下,即在判断中,就通过判断的特殊化、确定化,而转化为语义链。对于复杂思维来说,一个判断往往不够,要通过一群判断或多群判断,把一个概念的内涵、语义揭示出来。可以看出,概念就是潜在的语义网,判断就是显在的语义链,推理就是确定的语义流。思维就是语义链、语义流组成的语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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