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标只能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驰名商标可获得同类保护、跨类保护,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和方式?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和方式(商标与驰名商标是什么关系)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和方式

一般商标只能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驰名商标可获得同类保护、跨类保护。

驰名商标一般指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具有特殊性。

驰名商标是在商标基础上申请的!

驰名商标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含义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

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

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

保护强度不同

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就享有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在注册阶段的保护,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

昨天,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案件一审文书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认为,幻电公司请求认定引证商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幻电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所以在驰名商标申请的时候一定要准备足够的证据材料,才能更好地保护商标和品牌。

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中小企业驰名商标认定标准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三)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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