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又一幅地块公开选择拍卖企业!PS拍-2021-28号地块,位于荔城区黄石镇片区控规(黄石旧街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地块)范围内,面积约36575.93平米(54.86亩),马上拍卖!
关于PS拍-2021-2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19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1-28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90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9:30至10:0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本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具体办法详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之前,2021年6月7日,官方发布『黄石旧街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地块规划条件的函』,黄石旧街片区改造一期位于黄石镇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居住用地、西至莆兴路绿化控制带、北至规划河道绿化带。该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6575.93㎡,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教育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据地块规划信息,它共分为三个地块:
1、A地块用地面积约11437.47㎡,是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及服务设施用地。
2、B地块用地面积约 17746.25㎡,是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及服务设施用地。
3、C地块用地面积约4345.19㎡,是教育用地(幼儿园)。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黄石旧街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黄石镇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黄石旧街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地块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序号 |
黄石旧街片区改造 项目一期地块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
1 |
用地位置 |
位于黄石镇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居住用地、西至莆兴路绿化控制带、北至规划河道绿化带。(详见用地红线图) | ||||||
2 |
总用地性质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教育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 ||||||
其中 |
地块A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及服务设施用地 | ||||||
地块B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及服务设施用地 | |||||||
地块C |
教育用地(幼儿园) | |||||||
3 |
总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总用地面积约36575.93㎡,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约11437.47㎡,B地块用地面积约 17746.25㎡,C地块用地面积约4345.19㎡,规划道路用地面积约3047.02㎡(规划指标计算扣除规划道路)。 | ||||||
4 |
容积率 |
>1.0且≤2.4 | ||||||
其中 |
地块A |
>1.0且≤2.32(应设置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2500㎡且≤2600㎡) | ||||||
地块B |
>1.0且≤2.83(应设置零售商业(生鲜超市),计容建筑面积>1500㎡且≤2000㎡) | |||||||
地块C |
>0.6且≤0.8 | |||||||
5 |
建筑密度 |
≤23% | ||||||
其中 |
地块A |
≤26.85% | ||||||
地块B |
≤21% | |||||||
地块C |
>20%且≤21% | |||||||
6 |
绿地率 |
≥30% | ||||||
其中 |
地块A |
≥30% | ||||||
地块B |
≥30% | |||||||
地块C |
≥30% | |||||||
7 |
建筑高度控制 |
地块A建筑限高60米,且黄海高程限高68米;地块B建筑限高100米,且黄海高程限高分为68米及68-100米两个分区;地块C建筑限高15米。(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
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
地上建筑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地下室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退让绿化控制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10 |
日照要求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莆自然资发〔2019〕143号))》的要求。 | ||||||
11 |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要求 |
社区级公共设施 |
应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包含社区管理、文化娱乐、社区医疗等设施。用地面积≥660㎡,计容建筑面积≥1700㎡。 | |||||
居家养老服务点 |
应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点,计容建筑面积≥100㎡,且每百户不少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 |||||||
文体活动场地 |
用地面积≥300㎡。 | |||||||
物业管理用房 |
地块A、地块B均应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各自配置。 | |||||||
通信接入机房 |
建筑面积应≥100㎡。 | |||||||
生活垃圾收集点 |
地块A、地块B均应各自配置,服务半径≤70米。 | |||||||
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 |
地块A、地块B均应各自配置,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 |||||||
其他要求 |
社区服务中心应设置明显对外出入口;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 |||||||
12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非机动车应预留充电设施,应遵循“小型、分散、就近服务”原则,方便居民使用。 | |||||
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要求中其他办公建筑类型配建公共停车位,应对外开放并沿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周边设置。 | ||||||||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
机动车开口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地块A设置在南侧规划道路,地块B设置在东侧规划道路、地块C设置在西侧规划道路。 | |||||||
竖向设计要求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所在控规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
市政管线接入口 |
应按控规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
13 |
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立面 |
沿主干道一侧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居住建筑阳台应封闭。 | |||||
建筑风格及色彩 |
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居住建筑色彩采用浅色系。 | |||||||
14 |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 |
该项目用地红线外西侧有一处文物保护单位。结合市文旅、市住建、区文旅意见,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线的基本范围应选择本体之外安全距离的最小基本值≧20米。所邻区域的新建建筑色彩、高度、风格应与文物建筑相协调。 | ||||||
14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 ||||||
15 |
其它规划要求 |
本项目内规划道路(含其对应的地下空间)今后应腾退给荔城区人民政府,并由荔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地块内其他规划建设应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 | ||||||
涉及建筑限高问题,在项目工规阶段应征求有权部门意见。 | ||||||||
容积率、建筑高度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进行计算。 | ||||||||
本项目地块规划指标控制均以各分地块(地块A、地块B、地块C)的指标为准。 | ||||||||
地块A、地块B、地块C应按要求各自配建停车位不得统筹。 | ||||||||
住宅阳台应单独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 | ||||||||
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
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
附件:用地红线图。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4日
1、区位
黄石片区隶属于荔城区黄石镇;涵盖黄石镇区单元、黄石园区单元及高铁站片区单元部分用地。西、北至沈海高速,东至南洋绿心,南至土海湿地公园、秀屿城区。片区用地总面积约1732公顷(25981亩)。
黄石分区规划
2、规划地位
莆田市重要的制造业和加工业生产基地;黄石镇的行政、文体、商贸中心,园区及莆田特色旅游的生活配套服务区。单元控规已原则通过专家评审。
3、招商地块情况
目前可利用地块共11块516亩,其中居住228亩,商业259亩,工业29亩。近期建议围绕莆田动车站,结合高铁片区开发,针对地块01、02、03、11进行招商。招商方向建议片区招商主要方向为鞋服、包装及建材。
2021年高铁片区规划图
2021年高铁片区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