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10月2日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11月3日《宁波日报》) ,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不合理对待毕业班?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不合理对待毕业班(删除毕业院校限制)

不合理对待毕业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10月2日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11月3日《宁波日报》)

事业单位招聘,禁止对“毕业院校”“学习形式”等进行限制,这种规定的出发点就是将所有涉嫌“招聘歧视”的内容删除,确保就业的公平,确保权益的维护。应该说,这样的规定才符合新时代的育人需求和用人观念。招聘使用的是“人才”而不是“帽子”“身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要求,应当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具备的管理能力、专业素质或者技能水平为依据,而不是其他。

“招聘歧视”要不得,确保“公平招聘”其实还有一点是需要关注的。那就是基本上所有的公务员岗位的招聘资格标准里都会有关于“五官端正”的说法。仔细想想,这个“五官端正”的说法也是存在问题的,这何尝不是一种“标准歧视”?

招聘启事中的“五官端正”指的是什么?五官指的是一个人的外貌,包括耳、眼、口、鼻、身。所谓的“五官端正”应该是说“五官好看”或者是“没有残疾”。

通俗点说,“五官端正”就是脸蛋要长得好看,不能有什么太大的疤痕等,即使不能长得很好看也是要能看得过去,不会有吓人的样子。身体上没有残疾,没有受过什么重大的事故,也没有一些比较大的缺陷。

表面上看,“五官端正”的要求似乎是合理的。而本质上“五官端正”的要求是“五官歧视”。脸蛋的样子是爸妈给的,是老天爷给的,这都是“先天的”,是不能选择的。不是所有的人降临到人间的时候都能“五官端正”,都能“貌美如花”,都能“白面书生”,总有一些人会是无奈的,相貌不好看,五官不端正。那么,这些人就不能进入公职单位了?这些人就不能为人民办事了?这些人“五官不端正”的人,就干不出“很端正的事了”?

随着就业公平环境的打造,一些残疾人都能进入公职岗位了,还专门拿出部分岗位留给残疾人,那么“五官”是不是“端正”也理应不该成为衡量用人与否的标准?前几年的时候,某地一位毕业生报考了一个警察岗位,结果进入面试环节的时候却被刷了下来,理由是“看着不像好人”,其实就是所谓的“五官端正”标准。“看着不像好人”未必就不是好人,“看着像好人”也不见得就是好人。“五官端正”说白了就是“以貌取人”。

“毕业院校”限制是歧视,“五官端正”何尝不是?“五官端正”,也应从事业单位招聘中删除!“思想端正”比“五官端正”重要!(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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