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内的机器上污渍随处可见,口罩原料和成品被随意堆放在地上,生产过程中没有任何消毒和防护措施……这就是日前郑州铁路警方查获的口罩制假窝点。
3月3日,记者从郑州铁路公安处获悉,2月25日,该处联手济南铁路警方破获“2.5”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先后将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1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该案累计缴获假冒“飘安”牌医用口罩32万余只。
举报电话牵出假冒口罩生产链条
2月5日,郑州铁路公安处接到了群众的电话举报,其在郑州火车站中铁快运托运部办理托运业务时,发现托运部内有大袋包装的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根据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他判断这批口罩为假冒伪劣产品。
到达现场后,民警很快找到了举报电话中所说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印有飘安牌字样,产地为河南省长垣县),经初步清点共计30万只。经与河南省长垣县飘安有限公司联系,确定无该批次口罩,系假冒产品,民警遂将该批口罩予以扣押。
经查,该批口罩系河南某公司员工盛某根据公司采购口罩要求,于1月下旬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一自称叫张某的人处购买的。盛某向张某预定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50万只。
2020年1月28日,在公司转账15万元订货款后,张某将首批30余万只医用口罩通过邮寄交付。收货后,盛某发现口罩不符合要求,遂与张某协商退货。双方协商同意后,该公司于2月5日将30万只口罩运到郑州火车站,准备通过中铁快运将货退回山东张某处。
根据盛某提供的线索,民警依托多种手段,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山东泗水一带活动。
郑州铁路公安处第一时间将案情上报至公安部铁路公安局,通过铁路公安局刑侦处向济南铁路公安处推送,落实核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查找口罩来源。
郑州、济南两地铁路警方查清源头,假口罩从河南层层转手卖到山东
郑州、济南铁路公安处第一时间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受疫情限制,两地警方无法现场联合办案,传统的调查取证手段难以有效开展。面对这些困难,他们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云协作”,召开网络会议互通案情进展情况,制定侦查抓捕策略,将各自辖区内的线索最大限度进行挖掘,共同推进案件侦破工作。
2月11日,济南铁路警方根据郑州铁路警方的通报线索,在山东省泗水县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据张某交代,假口罩是他从搞百货生意的路某海手中以3毛钱每只的价格购买的,再以每只8毛钱的价格向外出售。
据此,济南铁路警方于2月14日在山东省泗水县将路某海抓获。
路某海供述,其销售的假口罩主要是从路某景、郝某鲁、路某文、王某伟、段某晓、段某、杨某超等附近村镇的小商贩处收购来的。2月17日上述人员先后到案,供认销售的假口罩都是从临沂市某商贸城购进的。
2月18日至22日,专案组根据涉案人员供述,先后将该商贸城内贩卖假口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全、常某霞、密某娜、郁某磊、丁某凤抓获。经讯问,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对2019年以来利用经营的商铺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个14人的假冒伪劣口罩四级销售网络被彻底打掉。
根据上述5人的供述,这些假口罩主要是从河南长垣的陈某行、谢某龙和安阳滑县的禹某芳处购买,案件的重心再一次转回河南。
制假现场均被查封,生产过程没有消毒、防护措施
接到济南方面反馈的线索后,专案组立即采取行动,兵分两路前往长垣和滑县开展抓捕工作。
办案民警很快查实,犯罪嫌疑人谢某龙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已被长垣市公安局、开封市公安局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此,他们与长垣市公安局协调配合,对其进行网上追逃。目前,谢某龙已在贵州省清镇市被抓获,正处于疫情隔离期。
2月22日,在长垣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陈某行主动到案,供述了自己在李某军、李某强处购买伪造的“飘安”牌口罩,并通过微信联系买家,物流邮寄微信转账的方式与刘某全等人交易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了解到,李某军因涉嫌生产假冒口罩已被长垣市公安局抓获并提请逮捕,其供认了通过生产仿冒“飘安”牌,多次通过陈某行向山东临沂刘某全等人销售口罩的犯罪事实。
2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强也被专案组抓获。其供述了自己于2016年注册公司,生产劳保防护用口罩。由于“飘安”牌口罩知名度大,需求量高,便开始生产仿冒“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多次通过陈某行提供的人员地址,向山东临沂刘某全等人销售口罩的犯罪事实。
根据几人供述,专案组人员来到了他们各自生产口罩的“工厂”,房间内的机器上污渍随处可见,口罩原料和成品被随意堆放在地上,生产过程中没有任何消毒和防护措施。
至此,该案案情已全部查清,犯罪嫌疑人禹某芳仍在外地逃窜,其余18人均已到案,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郑州铁路警方已将禹某芳列为逃犯网上追逃,并多方开展工作促其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李某强、李某军、谢某龙、禹某芳的生产假冒口罩窝点均已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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