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可分为:
1号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常用于制作塑料瓶及饮料瓶,如矿泉水瓶及碳酸饮料瓶,属于食品安全级塑料材质,但只适合装常温及冷饮料,不适宜装过热食品,耐热至70℃,温度过热,会释放致癌有毒物质,易变形不能长期使用。
2号HDPE(高密度聚乙烯),具有较高的使用温度,可耐110℃;常用于食用塑料容器的制作,但不易清洗,不建议循环利用,最好不要放入微波炉加热。
3号PVC,只能耐81℃,很少用于食品包装,高温容易产生有害物质。
4号LDPE(低密度聚乙烯),具有无味,无臭,无毒,表面无光泽的特点,常用于食品包装用复合膜,食品用保鲜膜,药品塑料包装等。耐热不强,通常温度大于110℃会出现热熔现象,所以不要用LDPE制成的保鲜膜包裹食物加热,以免食物的油脂将保鲜膜中的有害物质溶解出来。
5号PP,主要用于制作塑料包装,如食品塑料袋,食品塑料盒,食品用吸管,食品用塑料件等,安全无毒并且耐低温,耐热性能好,耐热可达130℃,是唯一可放入微波炉加热的塑料。
6号PS,常用于制作碗装泡面盒,发泡快餐盒,一次性食品包装盒,有很好的耐寒性能,不能放入微波炉加热,以免遇热产生有毒物质。耐酸碱差,不适宜承装酸性饮料。
7号PC及其它,含双酚A(有害物质)别装开水,温度愈高,释放愈多。
使用塑料制品请注意:
1. 看清数字标识,1-7标识用途各不相同,以免混淆
2. 如有异味,则不可用于盛装食物
3. 看清标识,认清哪些可用于盛装食物,哪些可用于加热
4. 如的确分不清用途,可使用玻璃瓶及不锈钢瓶盛装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