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镜重圆文穿书文文笔好(BL荐书--败絮藏金玉)(1)

攻:

薛灵璧(雪衣侯):皇亲国戚、天子宠臣、雪衣侯爵、名将之后。为报杀父之仇一夕扫平睥睨山,灭 了半个魔教,誓追拿魔教余孽以偿父仇。

受:

冯古道(魔教明尊):江湖草莽、武林至尊、魔教执掌、官拜爵爷。为了解详情而潜入雪衣侯府,周 旋于各路人马之间,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又有谁清楚?

魔教一夕之间土崩瓦解。

明尊仓皇出逃。

雪衣侯穷追不舍,千里通缉。

  • 读后感受:

    先说一下小编自己的感受吧,其实一开始看败絮的时候站错了cp,薛灵璧薛灵璧薛灵璧冲着名字一直把侯爷误认为了受,然而酥油饼大大真真正正告诉了我什么叫做“邪不压正”,两个同样自尊心强大的一方霸主怎甘居人下?杀父之仇可以说是难以逾越的鸿沟,事实证明大大还是亲妈,老侯爷并没有死,只不过为了躲避当今圣上的猜忌才一直没有回京,至此两人之间彻底没有了隔阂。彼此之间数不清次数的舍命相救,情愫大概从一开始冯古道作为侯府跟班是便种下了吧。

    冯古道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亦正亦邪,痞气十足,身为魔教明尊,武功没有暗尊袁傲策高,相貌说起来应该也不如花淮秀那样惊为天人,只能说是清秀,一袭蓝衣一把笛子走天下,做事讲究滴水不漏,算无遗策,大概自己会喜欢上雪衣侯是他最大的遗漏了吧。话说回来薛灵璧则爱的隐忍的多,明知两人之间隔着上一辈的血海深仇,却也依旧说得出“只是我不能退,哪怕自私,哪怕任性,也只能向前。因为退了,我们之间便再无可能。”这种撩汉之语。

  • 破镜重圆文穿书文文笔好(BL荐书--败絮藏金玉)(2)

    • 下面是百科上来自“左手上的夏天”的人物感受,小编觉得写的太棒了!看完之后感触颇深:

    明尊: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我就觉得铺面一股乡土气息。尤其是看到冯古道刚开始的言行举止。让我以为他只是个引题的龙套炮灰。

    但是究竟是从何时起,这个名字却成了美好的代言词?

    后文有一段,侯爷说他是一个有几分猥琐又有几分潇洒的青年。可是,无论他说的是多么无赖的话,做的是多么无敌的事,却总觉得他优雅而又傲然。

    唔,这到底是怎么转变的。

    这个开始无赖又猥琐的人,是怎么样变成那个一颦一笑从容优雅的明尊。

    一篇文看下来,仿佛和侯爷一道一点点认识了这个世间无双的人物,释卷时才始觉对他已满怀喜爱。只能赞同端木回春的观点,似明尊这等人物,如何将他的风华一次画完,又如何将他的风骨一次道完?

    也许是环境造就,明尊向往自由,却自甘被缚。他说他最欣赏老暗尊,但他永远做不了老暗尊。永远无法像袁傲策一样放开魔教和纪无敌双宿双栖。

    可是我却欣赏他这点,每个人都有应背负的责任,怎会处处尽如人意,但是能勇于承担永远比放开更让人佩服。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哪怕如何委屈自己,如何困难艰苦。这就是明尊的处世哲学。

    为了夺回睥睨山,能蛰伏数年,谋划数年。

    为了复壮魔教,能以叛徒之身隐入侯府,收起全身的骄傲,以一副猥琐无赖的形象面对雪衣侯的怀疑试探,面对他人的不屑中伤。

    为了取寒潭解药,哪怕已经重伤难耐,连穿衣都勉勉强强也不放弃。直至拼劲最后一丝气力。

    。。。。。。

    这样的明尊,多么令人心折。

    薛灵璧如果面对这样的人都无动于衷,他就孤老一生吧。

    记得纪无敌说明尊,明艳不如花淮秀,清秀不如程城澄,英挺不如袁傲策。只是还算好看而已。

    可是我却以为,明尊最美得从来不是那皮相。再美的容颜都会随时光老去不在,而只有气质风华才会任时光独老,如同美酒,越沉淀越香醇。

    花淮秀美则美矣,程城澄秀则秀矣,袁傲策英则英矣。

    总有一种美好在皮相之外。

    也许你可以不记得他的名字,但你如何也抹不去他留在你记忆里的印象。

    明尊便是如此。他固执坚强,他能屈能伸,他足够骄傲,他也能伏低,他理智成熟,他从容洒脱。

    皮相怎能束缚这种灵魂的美丽?

    如果用一种事物来形容明尊,我想是玉,而且是洁白的琅玉。尽管这是个用烂的形容,但是如果你让我想象,我还是第一个会想到玉。

    不明亮,不刺眼,却独有莹润光泽。

    没有尖锐的棱角,但是却有自己的坚持。

    温润如玉,傲然如玉。

    想象中的明尊,是青衫临风的潇洒,是玉箫清吟的优雅。

    是嘴角似笑非笑的狡猾,是眼中繁若星辰的明丽。

    ——是独有的美好。

    如此的喜欢他,所以希望他是最幸福的。

    不奢求他反攻,因为知道他是个多么容易心软的人。

    只希望他能和爱他的侯爷永远在一起。

    是的,是爱他的侯爷,因为我希望,侯爷爱他能永远比他爱侯爷多一点。

    记得《十里红莲香艳酒》里莲美人对林宇凰说过,

    “我倒真希望能看到你长皱纹的样子。

    如果真能看到你的皱纹,那说明我们会在一起很久很久。”

    ——这句话把我感动的无以复加一塌糊涂。

    所以现在想说,明尊,希望你们哪怕满脸皱纹时也还在一起。

    欢欢喜喜,共入坟家。

    侯爷:

    作为一个不折不扣走火入魔鬼迷心窍的颜控,其实说实话,我是应该萌侯爷超过明尊的。但是,气场有时候就是个比容颜更强大的存在。

    不是说明尊的气场更足,而是本少没有扶得住侯爷太过于强悍的气场。

    侯爷太明艳,太尖锐,锋芒太露。就像如果以阳光作比,侯爷一定是正午的倾城日光,而大明则是万丈青阳。一个明亮的足以照耀一整个宇宙,一个则是西方诗人口中最温暖的存在。

    我想侯爷之所以能爱上明尊,是因为明尊总会给他以淡淡的暖意,人人只道他薛灵璧天生贵胄,傲骨冷漠。可雪衣雪衣,既是白如雪,却也冷如雪,雪向来是渴求春天,如飞蛾扑火,纵使会融化,也要贴近那足以安抚他一生的温暖。

    所以即便是极度缺乏安全感,也要努力相信他,即便疑点重重,也要努力不去怀疑他,即便是已经洞悉了真相明白自己受骗了,也会给出一百个理由再相信他。

    不是不想阻止自己泥足深陷,可是剜去他留下的痕迹,就是剜去自己的整颗心。

    遇上明尊是薛灵璧他天生的劫,如果没有遇到那温暖,就不会觉得有多美好,正是因为曾经拥有那种美好,所以纵使知道是虚假受骗,却也会义无反顾,食髓知味。

    此之谓不如不遇倾城色。

    如果没有那半是意外半人为的山间泥石流让他们落难,

    如果没有落难后明尊看似无赖不正经下掩藏的细心照顾,

    如果明尊那与众不同的行为做派没有吸引住他的眼光,

    如果……不曾遇见这个有几分猥琐又有几分潇洒的青年,

    也许,他可以继续固守他的孤城,纵使百年孤独,心却不会受到伤害。

    可是,没有如果,宿命就是一条长长的线,你看不见却会牵引你走向固有的轨迹。

    就像欧洲的一个童话公主与妖怪里,苍老的不知道年龄的皇祖母柜子里那个线团,勾着小公主的手指,纵使是在妖怪的洞穴中也可以安然的走会城堡。

    只是宿命这条线,总要让你经历曲曲折折,绕过山路水路许多弯,最终才会抵达你的目的地,也可能,永不抵达。

    足够庆幸的是,大明是个心软的人,侯爷最后不但得偿所愿,更是利用大明的愧疚为所欲为。

    其实侯爷也是个心软的人,只要不触及终极问题,他的心比明尊软很多,他会非常纵容明尊。

    即使你欺骗我,我也可以原谅你,就算我恨极你,我还是会一次次对你心软,看到你在天山寒堑里衣衫单薄,我还是会不动声色的走在你的前面替你遮挡寒风。

    ——我愿赌服输。

    不是输给任何人,而是输给我的心。

    无论再怎么说恨你,可是每当望向你时,不经意间我的眼波就会溢出满满的温情。

    无可奈何,只能丢盔弃甲。

    但是,侯爷也是个强势的人,从很多方面他都比大明强势,大明只有在关于魔教事务上才会强势坚定,对于自己,却习惯委曲。

    (所以我说大明天生受命,纵使是属性是腹黑强气,但这些都是浮云啊。我恨,一辈子翻不了身……

    比如有珠里,大明为了让侯爷帮忙找卢长老,就对摸摸鼻子对侯爷说了句:条件好说。然后侯爷积极了……是的,你没有想歪,

    当被扑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那什么,悠悠我们俩去下药,大明也攻不起来了吧。)

    他不会管什么可不可能,师恩父命,不会瞻前顾后,止步不前:

    “我不能退,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一退,我们便再无可能,我不能容忍。”

    侯爷不愧是侯爷。

    你说只有两条路,情人和敌人。

    果断决绝,却也直中明尊命门。

    如果有第三个选项,我想爱逃避的明尊一定不会乖乖认清现实。

    遇上对方,是你们二人的劫,却更是你二人之幸。

    ——此生何幸,与君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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