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楚网讯 “顶包”是指让他人冒名顶罪,在交通肇事案件中“顶包”现象频频发生。这不,在前不久,宿迁市就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在交警的缜密侦查之下,日前,案件得以成功侦破。
10月27号夜里十一点多,在宿城区耿车镇耿车小学东侧,发生两辆轿车相撞事故,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民警在现场勘察处理时却发现了蹊跷。
“今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在这吃饭,打电话叫我开车送回去的,我车正好开过来,在这条路上行驶,往那拐,他就撞到我了,撞倒后盖,撞到之后,我就靠边行驶,他的车也就停在那了。”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耿车中队民警范彬彬说,车子气囊都弹开了,车子停放在路边。我们交警就上前询问谁是驾驶员?是谁开的车怎么撞?在询问的过程当中发现有酒味。
在民警询问过程中,一位自称是事故责任方的驾驶员何某主动向民警承认过失,表现十分殷勤,但对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描述不清,十分含糊。而车内另外人沙某,浑身酒气,面对民警询问时却躲躲闪闪。
细心的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沙某和何某说辞表面上基本一致,但其中还是有微妙的区别。于是民警加大询问力度,这时何某才说出自己只是来顶包的,事故发生时他并不在车里,当时车内驾驶员其实是已经喝了酒的沙某。随后,民警对驾驶员沙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发现其体内含有酒精含量超过了醉驾标准。
据沙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和两位好友饮酒,酒后抱有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刚上主道就撞上别的车辆,为逃避处罚,就想出了搬救兵,找单位领导何某顶包的计策。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耿车中队民警范彬彬说道,对于发生事故,醉酒驾驶机动车。我们将对沙某进行刑事拘留处罚,就等法院宣判,吊销他的驾驶证。对于他顶包的人,我们要移交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又是酒后惹的祸,我们也提醒一下广大的驾驶员,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更不能随意替人“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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