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的定义

招标通常是由项目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招标投标流程及详解(五分钟带你简单了解招标)(1)

二、招标方式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如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与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最优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该种招标方式的法律要素是招标人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对象是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又叫有效竞争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之中选取中标者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招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并且只有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的投标人,数量有限。该种招标方式的法律要素是招标人是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对象是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组织方式

(一)业主自行组织。该种组织方式是针对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业主。

(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该种组织方式是针对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业主,通过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四、招标特点

(一)采购程序的公开性。整个招标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并且是由参加投标的企业按照投标人所提出的条件一次性成交的贸易方式,双方无需进行反复磋商;

(二)采购程序的竞争性。招标就是一种引发竞争的采购程序,是竞争的一种具体方式,招标作为一种规范的竞争,有一套严格的采购程序和实施方案,可以最大程度的吸引扩大各企业单位的投标,从而使招标人以最合理的价格采购到所需的物资和服务,更好的获得市场利益,保障社会经济效益;

(三)采购程序的公平性。招标过程中,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都有机会进行投标,不允许对投标商进行歧视,招标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的,并事先规定了具体的条件,评选过程中应按事先公布的标准进行,保证招标程序完整,体现招标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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