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塑造了一个个颇具个人特质,反映大时代格局与背景的人物。纤柔任性的蝶衣、武断的段小楼、聪敏果敢的菊仙、善于察言观色的那坤、现实冷酷的袁四爷……这部电影的值得反复观看解读,里面的台词、布置的物品甚至是每次唱戏句段的节选都有它存在的意义。程蝶衣一生都与戏曲结下了不解之缘,他的一生历经波折,经历过由衰转盛再由盛转衰三个阶段,他对虞姬这个人物塑造的可是入木三分,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蝶衣将一生的热爱与生命献给了戏曲艺术,然而,在时代的洪流中,任何人,任何事物都会显得格外渺小,不管是曾经红极一时的大太监张某,还是风光一时的袁世卿,都随着时代的演进而衰亡。
出身贫寒:断指成虞姬
蝶衣出身贫苦,他的母亲艳红是个妓女,而他的一生都与妓女有着某种联系。艳红将他带去戏院学唱戏,奈何蝶衣有六指,不是块唱戏的料,于是狠下心砍去蝶衣的第六指,蝶衣被割去的手指也暗示他在生理上进行了一次阉割。艳红央求关二爷收下儿子时说的“不是养活不起,实在是男孩儿大了留不住”这句话是另一层含义的,在过去,通常是会说“女孩儿大了留不住”,这也暗示蝶衣的性别身份在此时是模糊的,而蝶衣从小生活在身边都是女人的环境里,如今来到了都是男人的戏院,对性别的认知仍很会模糊。
或许我们会觉得艳红狠心,她抛弃自己的孩子还砍掉孩子的手指,但是一个母亲不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她在街上被之前接过的客人调戏时厌恶地推了他一把,因为她不想在孩子面前破坏自己母亲的形象,她想让儿子有一技之长能养活自己,便带着儿子来到戏院,她愿为儿子出卖身体,在断指时给他蒙上眼,交付蝶衣后便离开,从此缘分了断,没有这个有污点的母亲。
蝶衣在梨园被唤作小豆子,后取艺名为程蝶衣。初来乍到,小豆子被众人排挤,师哥小石头对他照顾有加,由于自身秀气的外形和内敛的个性被选唱旦角。在学艺的过程中,小豆子历经磨难,他总是把《思凡》中“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讲成“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此时,他并不能完全接受自身饰演的旦角身份。起初,唱戏并不是小豆子自己的选择,而是他的母亲为他选择了这条路,所以,他在屡次犯错频频挨打后,宁愿让手浸于水中毁了它也不想再继续下去。
由于频频唱错词,小豆子挨了不少打,逃出了戏院后碰巧看了场霸王别姬的演出,不禁感慨:台上如此风光,台下不知得挨多少打,吃多少苦头。小豆子幡然醒悟,回到了戏院,他在迷茫中找到了自己的出路,那就是好好唱戏,成为角儿,“要想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就像师父说的,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
师傅讲的霸王别姬的故事,讲了一个做人、唱戏的道理──从一而终,这也成为了小豆子今后的信念,他要和师哥唱一辈子的戏。楚歌四起,兵荒马乱,虞姬为了不让霸王挂念分心便拔剑自刎,从一而终。“人纵有万般能耐,可终究抵不过天命”这句话也贯穿电影始终,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虞姬终有一死,时代的演进终将淘汰旧事物。在影片中有一处细节,在江边唱戏时,孩子们都是衣不蔽上体,只有小豆子则穿得很严实,这也体现了他身上较为女性化的特质,所以形象较为保守。
在一次决定戏院大伙生计的表演中,小豆子又一次唱错了“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的词,师哥小石头气愤不过,恨铁不成钢,用烟杆子捣小豆子的嘴以至于嘴里出血,从此,小豆子像开窍了一般,终于没有出错了。烟杆捣嘴这一举动是小豆子对自己性别认知的一个转折点,此处暗含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促使了他对自己身份的改观,后来,小豆子在给张公公表演过后遭到了猥亵,这也加剧了他心灵的创伤。
随风飘零:绝代风华亦不敌悲欢离合
多年后,蝶衣与他的师哥段小楼而今成为了万人追捧的角儿,只要上演了程蝶衣和段小楼的戏全北平都万人空巷。蝶衣对虞姬的诠释可谓是达到了出神入化,雌雄不分的境界,似是虞姬转世。蝶衣对小楼产生了特殊的情感,或许是多年的师兄弟情谊又或许是霸王也就是段小楼的霸道、雄壮、气派让内敛弱美的蝶衣产生了依附之情。蝶衣已入人戏不分之境,自是虞姬,便要随霸王从一而终,既是唱戏,便要与师哥唱一辈子的戏!而菊仙的出现让他感觉到了危机,以至于十分反对小楼与菊仙在一起,甚至认为菊仙是第三者,认为菊仙抢走了他的霸王。
菊仙是花满楼的头牌妓女,段小楼为给菊仙解围说是已经与菊仙订了亲,而菊仙也是个精明勇敢的女子,她去找段小楼“演了一场戏”。段小楼其实只是替人解围而已,并不是真的要与菊仙定亲,菊仙是一个勇敢的女子,在段小楼没有明确要跟她在一起的情况下,自己给自己赎了身,离开了花满楼,然后又一副可怜模样来找段小楼,在众人的见证下开始自己的“表演”。她先是交代了一句“被赶出来了”,这先是让段小楼心生愧疚,接着一句“要不是你在底下接着我,我早就入土了”表达对小楼救命之恩的感谢;“那杯定亲酒可是你先喝了一半”,强调是段小楼先做出的承诺,如此一来这段小楼于情于理也不应该不留下菊仙,在场的明眼人看了都说这是一出好戏,佩服菊仙聪明。
袁世卿对蝶衣欣赏有加,为了得到蝶衣,他送给蝶衣那把对他来说意义非凡的剑,可是这剑不是免费得来的,是要拿蝶衣自己做交换的。这把剑是蝶衣曾许诺段小楼要送他的,因为当时段小楼说:“霸王要有这把剑,早就把刘邦给宰了,当上了皇上,你就是正宫娘娘了。”有了这把剑虞姬和霸王就都不会死了,虞姬也能一直陪在霸王身边。自那以后,蝶衣一直惦记着这把剑,这把剑也是蝶衣所向往的他和小楼之间感情的象征。而当蝶衣拿着剑去找段小楼时,段小楼只是说了句“好剑”,可见他并不记得当初蝶衣承诺小楼要送他的这把剑了。蝶衣听后很是失落,我一直在意的东西你却完全没放在心上,便落下“从此各唱各的”就离开了。
“自古宝剑酬知己,程老板,你愿做我的红尘知己吗?”“尘世中,男体阳污,女体阴秽,独观世音集两者之精于一身,欢喜无量啊。”蝶衣就是这样一个集女子的阴柔及男子的阳刚为一身的人物。可见袁四爷对蝶衣的情欲以及占有欲。可袁四爷是真的对蝶衣有感情吗,其实并不,袁四爷是很现实的人,他确实爱戏,但他不会人戏不分,他喜欢的只是演虞姬的蝶衣,并不真正爱蝶衣,也不真正懂他。当蝶衣吸食大烟,颓废度日不再演虞姬时,蝶衣对他来说也已经失去了价值,也不会去心疼他。蝶衣与袁四爷醉唱霸王别姬时,蝶衣因师哥段小楼与菊仙定亲潸然泪下,袁四爷见此状只是感叹蝶衣貌美以及意境之幽美,他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观赏此刻扮演虞姬的蝶衣。
蝶衣给日本人唱堂会被判汉奸罪被抓走后,小楼和菊仙都去找袁四爷求情,而袁四爷语气中并无一点担忧的语气,还暗讽小楼是假霸王。小楼向袁四爷求情说只要去救蝶衣就把三年的包银都给他,而袁四爷却说:“你当我没有你三年的包银我就养活不了这几只鸟了吗”这里的鸟也象征蝶衣,暗指蝶衣是袁四爷的“宠物”,袁四爷对蝶衣好,送他首饰,送他剑,就像养这几只鸟一样,只是喜好。后来菊仙威胁他他才帮蝶衣,在蝶衣交保具结前,袁四爷扔下一句“我走不走他都死定了”就愤然离开了,语气中没有一丝悲叹或惋惜,只有冷酷。
动乱时期戏班子被抓捕时,以小四带头的人开始强迫段小楼揭发程蝶衣,段小楼为保全自己,揭发蝶衣给日本人唱堂会以及投好反动戏霸袁世卿等事,并把蝶衣送他的剑扔进火堆中,菊仙知道那把剑对蝶衣来说很重要就从火堆中捡回来,蝶衣看到这个曾拆散和师哥两人唱戏的女人,怒气上身,便斥责段小楼丧尽天良,揭发菊仙是个妓女并当众辱骂她。段小楼为保全自己称不爱菊仙,从此与她划清界限,菊仙听到段小楼的话彻底绝望了,选择了自杀。
在旧社会,女性地位低下,女人是依附男人生活的,别人可以唾弃自己,可是连自己的男人都不爱自己了,她还有什么活着的意义呢?况且小楼是她唯一的依靠与精神寄托,她对这个男人倾注了太多时间与精力,始终衷心于他,时刻关心着他。从一开始为自己赎身去找段小楼到段小楼娶她那天她掀开头帘迫不及待地奔向自己的爱情再到每次在合时宜的时候关照段小楼,不让他吃亏……菊仙在一次混乱中为了保护段小楼流了产,她只是说“我对不起你,你忙你的吧”。
菊仙是一个有力量的女子,在此大难之下还想着不让丈夫担心并对没能保住孩子而愧疚实为令人惊涕,可怜一生命苦,遇到了段小楼想和他安安稳稳过日子却不得安宁生活最终自尽,这也印证了当初给自己赎身时老鸨说的那句话“窑姐永远是窑姐”,这就是菊仙的命。她穿上她人生中最幸福的那天所穿的红嫁衣离开了人世,未穿鞋,就像当初给自己赎了身告别过去的身份丢下鞋子光着脚来找段小楼那样,愿来时做个清白的女子吧。
戏痴成魔:来世再做女娇娥
在蝶衣被小四顶替演虞姬时,菊仙明白蝶衣内心的无奈与悲痛,为她披上外套;她在蝶衣戒大烟犯瘾而瑟瑟发抖时悉心照料他;在蝶衣救段小楼却被反唾一口时给他擦脸;在自己失去孩子情况下还想着找袁四爷去救蝶衣;在剑被扔进火堆时捡回来并还给蝶衣……而蝶衣自始至终都厌恶着菊仙,自从他的母亲当初给他断了指便抛下他,便对妓女这个身份多了一份怨念。可惜了菊仙这么好的女人没有一个好的命运,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段小楼虽为人正义,但做事莽撞,不考虑后果。小时候在街道上卖艺,路人砸场,他挺身而出表演拍砖救了场,关二爷却教训他演不好戏,净整下三滥玩意,其实关二爷也是在树立自己的威严,一个严厉管教孩子的师傅,而今倒被徒弟救了场,这对自己的脸面以及地位有一定破环性。段小楼成年后遇到菊仙为了替人解围,谎称与菊仙定亲并表演了“拍砖”技俩,但是这场解围只是暂时性的而且会影响菊仙今后的生计发展,他今日称于菊仙定亲,说不定明日他人又找上门来。
当社会动乱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保全自己时,小楼也已经完全成为利己主义者,他不再唱戏,面对是否是霸王的问题也矢口否认,这时的他被要求“拍砖”时却是头破血流。此时他已不再是那个气势磅礴、雄壮威武的霸王了,更像是一个被命运压垮的求饶者。
经历了风风雨雨,多年后,蝶衣与小楼再次同台,上演霸王别姬的旧经典,最终自刎于台上。“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错了,又错了,蝶衣这些年来一直把自己当成了“女娇娥”,一直活在戏里,到头来,终究还是“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自己付出的感情,所在意的东西不过是一场虚无,他宁愿活在自己的那片净土里,演好虞姬,从一而终。
霸王别姬,终成了姬别霸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