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通知表示,2021年,国务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相关地方和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试点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创新,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改善,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将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等,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数字化赋能跨境贸易便利化?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数字化赋能跨境贸易便利化(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数字化赋能跨境贸易便利化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通知表示,2021年,国务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相关地方和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试点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创新,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改善,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将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等。

编辑 程子姣 姜樊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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