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693-1765),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
郑板桥一生只画兰、竹、石,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 代表作品有《修竹新篁图》《清光留照图》《兰竹芳馨图》《甘谷菊泉图》《丛兰荆棘图》等,著有《郑板桥集》。
郑板桥画竹,“神似坡公,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清代学者像传》说他一生的三分之二岁月都在为竹传神写影,自己曾有诗写道:“四十年来画竹枝,日间挥写夜间思,冗繁削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后来他说:“凡吾画竹,无所师承,多得于纸窗粉壁日光月影中耳”。他通过观察和艺术创作的实践,提炼出“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的理论。“眼中之竹”是自然实景,是对自然的观察和从中体验画意;“胸中之竹”是艺术创作时的构思;“手中之竹”是艺术创作的实现。他把主观与客观、现象与想象、真实与艺术有机地融为一体,创造了师承自然,而又高于自然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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