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制度解读(一)分封制的内涵和历史必然

武王伐纣,周兴商灭,周朝从此走上政治舞台。我们从前面“武王伐纣的全部真相”中得知,周朝的创立也是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天道循常,周朝顺应时势民情,从周取代商的过程中来看,在齐太公吕尚的制定的“乘虚而入、奔袭作战”的战略计划上。当然,不能置否的是自然包括周人先祖历代的勃然野心和励志图新。那么周朝建立后又会有哪些革新制度和举措呢?下来我们来解读下,周朝的分封制。

古代皇子封王的原因 千古第一王的分封制度(1)

周朝铜钟

分封制,望文生义,“封”即使封建的封,周朝仍然属系封建奴隶制的社会,周天子“窃取”商代的统治后,需要重新考虑维护天子的政治统治和君王的统治。西周政治制度中最具特色、也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制度,然而分封却也是最被人误解的制度。长期以来,人们总是认为分封制是周天子将国土分割赏赐给自己的兄弟、诸子,让他们成为“诸侯”,这些诸侯名义上是周王的臣属,实际上则是那片国土上真正的统治者。甚而认为,正是这种制度削弱了周天子的权威,导致周王朝的政治权力极为分散,最终导致王朝分裂、天下陷入战乱。

然而事实真是这样吗?

清华大学近年来入藏了一批珍贵的战国楚简,其中有一篇记录西周到春秋时代历史的史书被称为《系年》,《系年》中提到了周王朝制定分封制度的初衷:

“周成王、周公既迁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设出宗子,以作周厚屏,乃先建卫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余民。”

古代皇子封王的原因 千古第一王的分封制度(2)

周鼎

武王灭商后,听取周公旦意见采取“以殷治殷”的政策,分封纣王之子武庚于殷,利用他统治殷民。同时武王派遣其兄弟管叔、蔡叔、霍叔在殷都附近建立邶、鄘、卫三国以监视武庚史称“三监”。而在武王灭商后不久即病逝,周公旦摄政,引起管叔、蔡叔及其群弟的疑忌,武庚见机拉拢发动叛乱。周王朝面临严峻的形势,周公东征,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废霍叔为庶民,平定了三监之乱。

天子周成王和实际掌握周王朝最高权柄的周公旦认真思考了之前夏王朝和商王朝灭亡的教训,于是从自己的宗族中选出“宗子”,让他们封邦建国,为周建立外围屏障。在众多的“诸侯”之中,最先完成建国的是周公旦的弟弟康叔封(即卫康叔),他的封地在卫地康丘。在这段话的最后一句,则特别点明了康叔封最重要的任务——看守投降的殷商遗民。周朝作为一个分封诸侯国,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系年》中明言康叔所封的卫国在周初诸侯中建立最早,而传世文献中亦不乏对卫国分封的记录,我们只要细细理清与此相关的资料,即可对分封制度建立的原始动机和起到的作用产生更深刻的理解。

先秦重要的历史典籍《左传》中,卫国大夫祝佗回忆了周初对卫国的分封:“(周公旦)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大意:周公旦分给康叔封战车、小白旗等仪仗,分给他陶氏、繁氏等七个殷商氏族,在从武父向南、到圃田以北的疆土上标志边界,从有阎氏那里取得土地,以执行王室交派的职事。取得商王朝先公相土在东边的都城,协助天子在东方巡省。冉季载将土地交给他,陶叔授予他人民,周公旦赐予他《康诰》,让他在殷商的故地建国,在这里采用商王朝的统治传统、土地用周人的方式划分)。

古代皇子封王的原因 千古第一王的分封制度(3)

周文王

卫康叔是周公旦的弟弟,这一点非常重要,受封于周公,从这段文字中来看便知并不是简单的分封其疆土和人民。康叔封从周公旦手上接过的除了疆域(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还有仪仗(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与其说是仪仗更不如说是军士队伍,需要关注的是,七个原属于殷商的氏族(殷民七族)也被赐予了卫康叔。这些都是康叔封统作为卫国诸侯国的“物质基础”。

为统治的正名顺义,周公旦又向其颁布了统治卫国的基本原则——《康诰》(《康诰》保存在传世文献《尚书》之中,确认了其合法正义,叮嘱康叔封,要“启以商政,索以周疆”,即要求康叔封以商王朝的政治惯例施政,以周人的标准分割土地,土地作为封建奴隶制的命脉还是掌握周诸侯王的手中。

所以,可见分封从一开始,就是一套远比“划出一片土地赠予诸侯”更为复杂的政治设计。有了卫康叔的分封开始,后续的过程中鲁国、晋国的分封其实也是遵循的这样的模式和操作,我们也可以在祝佗的忆录中去印证,比如

鲁国:“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仪仗宝器),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醜(人口氏族),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施政纲领)。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土地疆域)。”

晋国:“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仪仗宝器),怀姓九宗,职官五正(人口氏族)。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土地疆域),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施政纲领)。”

古代皇子封王的原因 千古第一王的分封制度(4)

封神演义

这里我们看到分封的主刀人是摄政王“周公旦”,而不是功勋卓绝的“帅父尚”,而且在周公旦在策纳施行卫康叔的分封,解决了殷商遗民的处置后,接着便是鲁、晋。在这里都没有记载姜太师的言论或者说是意见,而鲁地便是齐姜的受封之地,在这里还有未能解决的“东夷”邦族的威胁,而近在天子脚下的晋确是在周朝诸侯国史中确是先崭露头角的存在,这不能不让人疑问在千年前的历史当下到底发生了什么,这里我不做展开,有兴趣大家可以自行去研究。

回到分封的记载印证,1954年江苏省丹涂县烟墩山土墩墓出土了一只西周早期偏晚的青铜簋,铭文中记录了周康王或是周昭王将虞侯改封到“宜”的历史事件,铭文中这样说:

在王令虞侯夨曰:迁侯于宜,赐秬鬯一卣,商瓒一口,彤弓一,彤矢百,旅弓十,旅矢千。赐土厥川三百□又廿,厥宅邑卅又五,厥□百又卅,赐才宜王人十又七姓,赐奠七伯,厥卢□又五十夫,赐宜庶人六百又□夫。(铭文大意:周王命令虞侯夨:把你的驻地迁移到宜地去,我赐给你美酒一壶、玉瓒一口,红色弓一张,红色箭矢一百枚,作战用的弓十张,箭矢一千枚。赐给你包含三百二十条河流的土地,其中有居住人的邑三十五个,某某一百三十个。赐给你宜地从属于王家的家族十七个,赐给你郑地的家族五个,某人五十人,再赐给你在宜地的庶人六百余人。)

古代皇子封王的原因 千古第一王的分封制度(5)

周兴商灭

可见分封模式如之前阐述的那样是,是“送人”、“管地”加“军事武器”方式,当然我们没有看到相应的诰书之类的纲领文件,但是受封自然能够领悟或者秉承周公旦的政治意图去施行周天子的统治权利。

分封制在一定程度上让诸侯更加自由和独立,诸侯国需要提供周天子的号召并定期向其纳贡,周公旦便是这样实行天子权利的化分,并实现一多统领,平行制衡的方式来维护统治。实质上分封制已经限制住了诸侯的地位,因为诸侯国得以继承的有限的“物质基础”和军武实力。在内涵上,我们就能够理解了,但是分封制其实也是由于隐患的,从分封的选人上也可以明白周公旦为什么会选用宗亲去任要重要的封地等,可见分封制度并不是随意草拟的制度文件,而是经过对政治局势、统治需求、历史沿革以及军要地理等研究比较透彻的情况下去制定的,治国之内涵可见一般。

治国如亨小鲜。那些渐渐消失和模糊的历史时代中,蕴藏中无尽的智慧宝藏是无法赫然揭示的,只有细细品味我们才能更加通透和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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