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长满门抄斩还留一个后代吗(文史李善长)(1)

明朝的开国首相左丞相李善长,宽泛地说,也是一个文人。万斯同《明史·李善长传》说他“少有智计,习法家言,稍娴文墨,策事多中”,是个稍通文墨的底层文人,精通法家权术,策划谋略八九不离十。朱元璋把他比作辅佐刘邦的萧何,是明朝开国元勋中权势最为显赫的人物。明初大封功臣,功劳最大的六人册封公爵,其中五人都是战功彪炳的武将:徐达、常遇春、李文忠、冯胜、邓愈,唯独李善长是没有战功的文官,却排名第一——足见此公在朱元璋心目中的地位无人可以企及。

这样的第一功臣,怎么会有灭门之祸呢?且听在下细细道来,品味仕途险恶中的个人命运。


李善长,字百室,濠州定远人。朱元璋的军队打到滁州附近,前往投奔,向朱元璋指点迷津:秦末大乱,布衣出身的刘邦豁达大度,知人善任,用了五年时间成就帝业;现今天下土崩瓦解,你如果以刘邦为榜样,天下指日可定。打下滁州,朱元璋提升他为参谋,成为了朱元璋的亲信。随着朱元璋势力的发展,他的官职步步高升。朱元章自封为吴王,李善长出任右相国,处理日常政务。朱元璋率领军队四处征讨,命李善长留守,转调军饷,安定后方。朱元璋登上皇帝宝座,李善长以中书省左丞相主持政府日常事务,册立后妃、太子、诸王,建立各种制度,事无巨细,全权处置。朱元璋前往汴梁(开封)考察,特许李善长全权处理朝廷大事。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李善长以太师、左丞相的身份,封为韩国公,年俸四千石,还得到了皇帝赏赐的“免死铁券”,可以免除自己“二死”、儿子“一死”。传统戏剧中常常提到所谓“免死金牌”,并非捕风捉影,确有其事,不过明朝是一种铁牌,上面不是几个字,而是一篇短文:

朕起自草莱,提三尺剑,率众数千,居群雄肘腋间,未有定期。而善长来谒辕门,倾心协谋,从渡大江。于是定居建业,威声所至无不来附。一二十年间,集兵数十万,东征西伐,日不暇给。尔独守国,转运粮储,共给器仗,未尝缺乏。况繁治剧,和辑军民,无有怨谣之言。此上天以授朕,朕独知之,其人人未必尽知也。昔者汉萧何有馈饷之功,千载之下,人皆称焉。比之与尔,萧何未必过也。今天下一家,尔年已高,朕无以报尔,是用加尔爵禄,使尔子孙世世承袭。朕本疏愚,皆遵前代哲王之典礼,兹与尔誓:除逆谋不宥,其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以报尔勋。

以皇帝的口气称赞李善长,和辑军民,治理政务,功劳可以和汉朝萧何相媲美,特赐免死铁券。免死铁券上最为关键的一句话:“除逆谋不宥,其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可见所谓“免死”是有条件的,就是“逆谋不宥”——谋反罪不得免死。有了这一条,后来朱元璋处死李善长,就算不上出尔反尔、言而无信了。所有开国元勋的“免死铁券”都有这一句话,可谓用心良苦,它可以使“免死”成为一句冠冕堂皇的空话。

李善长满门抄斩还留一个后代吗(文史李善长)(2)

(李善长)


宦海沉浮,世事难料。朱元璋在赞誉李善长功劳可以和萧何相媲美的同时,已经在考虑取代他的人选了。原因就在于李善长的势力过于膨胀,日益成为皇权的潜在威胁。为此朱元璋秘密召见刘基,商议左丞相人选问题。刘基虽然受到李善长排挤,仍出于公心,希望皇上不要撤换李善长,他提出的理由是:李善长是开国元勋,声望卓著,能够调和各方势力;而且提出的人选—杨宪、汪广洋、胡惟庸都不合适。朱元璋没有接受刘基的建议。洪武四年,李善长以体面致仕的方式,交出了左丞相的权位。

李善长交出权位后逍遥度日,难道就可以像另一位开国元勋汤和那样,得以善终了吗?不一定。他不是汤和那样宁静淡泊的人,非常迷恋于权势。《明史·李善长传》对他有七个字的品评:“外宽和,内多忮刻。”所谓忮刻——嫉妒刻薄,必然和权势纠葛在一起。

李善长毕竟是第一功臣,退休的待遇非他人可比。皇帝赏赐给他田地几千亩,佃户一千五百家,另有“守冢户”(看守坟墓的专业户)一百五十家,以及卫士二十家。还要他负责在凤阳营建中都、修造宫殿。洪武七年,由于他的关系,弟弟李存义提升为太仆寺丞。洪武九年,他的儿子李祺,和皇帝的女儿临安公主结婚,李祺成为驸马都尉。

退休之后的李善长依然呼风唤雨,这很容易引来非议。御史大夫汪广洋弹劾他“挟宠自恣”,举出的事例却比较肤浅:陛下日前龙体欠佳,将近十天不上朝,他不闻不问;他的儿子驸马都尉李祺竟然六天不来朝见,被叫到殿前,还不认错,实属“大不敬”。结果,此弹劾使他受到处罚——削减岁禄一千四百石。这大概可以看作李善长命运转折的一个信号。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以“擅权植党”罪被处死,株连一大批“胡党”。不少大臣仰承皇帝旨意,纷纷请求处死“胡党”分子李善长。出乎意料的是,朱元璋没有接受这一请求,他解释说:我当初起兵时,李善长前来投奔,说从此见天日了。那年我二十七岁,善长四十一岁。他是我初起时的股肱心腹,不忍心惩处。

平心而论,胡惟庸是李善长一手提拔起来的,也是他积极向皇帝推荐而升任左丞相的。胡惟庸处死后,追查下去,李善长自然难辞其咎,说他是“胡党”,并非毫无根据。但是仅凭这一点,难以置他于死地。朱元璋在道题为《谕太师李善长》的敕文中这样教训昔日心目中的“萧何”:

今卿年迈,故精力之为可期。不审为何,同小吏而枉功臣,而乃夤昏定拟诡语,符同朝奏,此非臣下之所当为。卿谋欺诳,法当斩首。然行赏有誓,尔当三免极刑。今无患矣,止削禄一千四百石。

朱元璋在大封功臣时,颁发给他的“免死铁券”中,写着皇帝的誓言:“尔免二死,子免一死”,加在一起,就是敕文中所说“尔当三免极刑”,因此,削夺岁禄一千四百石,以示警告。那么罚了年薪以后,李善长真的“无患”了吗?非也,朱元璋是在等待“罪状”的升级。



洪武二十三年,即胡惟庸被杀十年以后,他的罪状由“擅权植党”升级为“通倭通虏”,也就是勾结日本、蒙古“谋反”。既然是“谋反”,规模一定不小,不是一个人干得了的,肯定有一个庞大的“胡党”,幕后主使人就是已经退休的李善长。

当然,所谓“谋反”云云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这一点,明史专家吴晗已经考证得非常清楚了。他1934年发表于《燕京学报》的长篇论文《胡惟庸党案考》,结论十分明确:“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虏,人臣的大罪是结党谋叛,于是明太祖和他的秘书们便代替胡氏设想,巧为造作,弄一个不相干的从未到过北边的江苏人封绩,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迹,算作胡党造反的罪状。后来又觉得有破绽,便强替封绩改籍为河南人,改身份为元遗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长,引起第二次屠杀。一面又随便拣一个党狱中人林贤,捏造出一串事迹,算作通倭。”

既然胡惟庸“谋反”的罪状是虚构的,那么李善长“串通胡惟庸谋反”,便成了无稽之谈。可当时朝廷公布的材料却振振有词,其一是李善长弟李存义的供词,其二是李善长家奴卢仲谦的自首,都意在“证明”胡惟庸串通李善长谋反。这些毫无疑问是当时的特务机构锦衣卫按照皇帝旨意随意炮制出来的后来编成了《昭示奸党录》,向全国公布。钱谦益《太祖实录辩证》曾引用《昭示奸党录》第二录)一些供词:“卢仲谦招云:洪武九年秋,太师(李善长)令金火者引仲谦同仪仗户耿子忠等往见丞相(胡惟庸),前去细柳营胡府门首。”又有“卢仲谦招云:洪武二十一年仲谦到定远看太师新善房子。仲谦跪说:‘别公侯家都盖得整齐,大人如何不教盖得气象着?’太师说:‘房子虽盖得好,知他可住得久远?’仲谦说:‘大人有甚么事?’太师说:‘你不见胡党事至今不得静办,我家李四每又犯了,以此无心肠去整理。’”《明太祖实录》与《明史·李善长传》的有关文字,其源盖出于此。

李善长满门抄斩还留一个后代吗(文史李善长)(3)

(朱元璋)


《明太祖实录》这样记载李善长与胡惟庸的谋反细节:太仆寺丞李存义是李善长之弟,也是胡惟庸女婿之父,因为姻亲关系经常往来胡惟庸家,胡惟庸要他暗中游说李善长一同起事。李善长听后惊悸地说:你为何说这样的话?这是要灭九族的。李存义恐惧而去,报告了胡惟庸。胡惟庸知道李善长一向贪婪,可以利诱,十多天以后,又派李存义去游说道:一旦事变成功,就把淮西这块地盘分封给你,让你称王。李善长有才能,又是衙门胥吏出身,计谋深巧,表面上佯惊不许,内心却颇以为然,不过还想观望,为子孙祸福考虑,叹息道:我老了,由你们去搞吧!接到李存义的报告,胡惟庸大喜,亲自去和李善长商量。李善长把他引进密室,屏退左右,密谈良久。胡惟庸欣然告辞,立即指使林贤下海,邀请日本军队约期来会;又派遣元朝旧臣封绩带信给蒙古,请他们出兵接应。

《明史·李善长传》所写大同小异:皇帝命令逮捕李存义父子,严加审讯,牵连到李善长。供词这样说:胡惟庸有谋反的意图,派李存义暗中游说李善长,李善长惊诧道:你为何说这样的话?一旦事机泄露,九族皆灭。胡惟庸又派李善长的朋友杨文裕去游说:事成之后,让你成为淮西王。李善长惊讶不许,却颇为心动。胡惟庸亲自前往游说,李善长还是不许诺。过了一段时间,再派李存义劝说,李善长叹息道:我老了,等我死后,你们自己去搞吧!李存义又告诉李善长:将军蓝玉出塞至捕鱼儿海,俘虏了胡惟庸勾结蒙古的使者封绩。李善长对以上这些情节隐瞒不报。

这些供词一公布,仰承帝意的御史们接二连三地弹劾李善长。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等人,在锦衣卫的威逼利诱下,也出来揭发李善长与胡惟庸“通贿赂,交私语”。

这样一来,似乎铁证如山,李善长已经有口难辩了。朱元璋终于发话:李善长身为元勋国戚知道胡惟庸“逆谋”而不揭发,狐疑观望,首鼠两端,大逆不道。皇帝亲自定案:李善长串通胡惟庸谋反。定了“谋反”罪,先前颁发给他的“免死铁券”也救不了命。因为那上面镌刻的金字写得明明白白:“除逆谋不宥,其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所为“逆谋”就是谋反,是不得免死的(即“不宥”)。

于是乎,七十七岁的李善长,和他的家属七十余人,被一并处死。唯独例外的是,他的儿子李祺,因为妻子是皇帝的女儿(临安公主),而幸免于难;李祺的儿子李芳、李茂也因此逃过一劫。受到株连的开国元勋有:吉安侯陆仲享、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营阳侯杨璟、济宁侯顾时等。



一年后,郎中王国用上书为李善长鸣冤。这份鸣冤状子其实是由才子解缙起草的,题为《论韩国公冤事状》,以雄辩的事实反驳“串通胡惟庸谋反”的结论。大意是说:李善长为陛下打天下,是勋臣第一,假使帮助胡惟庸成事,也不过是勋臣第一而已。他已经年迈,根本没有精力,何苦如此!况且李善长一向“子事陛下”,“托骨肉,无纤芥之嫌”,“未有平居晏然,都无形迹,而忽起此谋者”。这一番话,说得朱元璋哑口无言,默认是枉杀。解缙也明白,已经杀了,鸣冤于事无补,只得退而求其次,“犹愿陛下作戒于将来也!”为此他讲了一句分量极重的话:“臣恐天下闻之,谓功如善长且如此,四方因之解体也。”大杀功臣必然导致臣下心寒,民心丧失。

朱元璋有何感想不得而知。他的太子朱标倒是有感想的,对父亲说:杀人太多太滥,恐怕有伤朝廷和气。第二天,朱元璋把一根长满刺的树干扔在地上,要朱标捡起来,朱标面露难色。朱元璋乘机回答他昨天提出的问题:如果把树干上的刺除去,你就可以使用了;我现在诛杀功臣,是为你消除隐患。父与子的对话,流露了朱元璋内心的秘密。正如吴晗所说:“(明太祖)一方面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他并肩起事的一般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主张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

明朝的官僚和御用学者,遵循为尊者讳的原则,提及李案时,极力替太祖高皇帝粉饰。嘉靖时的工部尚书雷礼就是一例,他编撰的《国朝列卿记》,对于李案的记述是这样的:

(洪武)二十三年春,肃清逆党,榜列勋臣五十七人,犹前善长。未几,有以党类为言者,诏勿问。御史复劾,今按得惟庸所遣封绩往来沙漠私书,有善长手迹,大逆不道。不报。已,上不得已,下其从子佑伸狱。会善长家奴卢仲议发其事,上曰:“太师果有是耶?”廷臣讯责,得其实诗谜,上弗究。会有星变,其占为大臣灾,上疑之。是年五月十日,群臣复请正法,上曰:“法如是,为之奈何?”善长大惭曰:“臣诚负罪,无面目见百官矣。”乃抚遣归,善长自缢,卒年七十七。御史解缙、虞部郎中王国用疏讼其冤,上命以礼葬之。

按照这种说法,朱元璋似乎并不相信有“大逆不道”的罪状,对于大臣请求正法的奏疏,一再置之不理,不肯惩处李善长;最后是无可奈何地摊牌,李善长居然承认自己负罪,没有面目见百官,自缢而死。如果相信雷礼的记述,朱元璋何错之有?

看来追求历史的真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来源:各界杂志2019年第12期

作者:樊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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