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生活中,在北方农村大部分地区,丧事仪式中,男性人员在前面,女性人员在后面。具体来说,在灵堂举行的丧事仪式中,男性人员在尸体或棺柩两边靠前的位置,跪下以额头触地(古法礼仪叫稽颡);女性人员在棺柩里面靠后的位置,坐在地上哀哭。在灵堂以外举行的丧事仪式中,如上庙、路奠等,男性人员在摆有灵位的祭案或棺柩两边稽颡,女性人员在祭案或棺柩靠后的位置哀哭。这是民间形成的丧事习俗,但相对于古法规范的丧礼来说,女性人员的地位明显被降低了。
对于丧事礼仪中的男女占位,古法规范的丧礼文本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大体来说,男女在丧仪中的占位是平等的。具体如下。
1、先看丧礼标准文本《仪礼》的规定
《仪礼--士丧礼》关于灵堂丧位设置,有:“主人入,坐于床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侠床,东面。亲者在室。众妇人户外北面,众兄弟堂下北面。”意思是,丧主进屋,坐在尸床之东;丧主之兄弟、堂兄弟皆面向西站在丧主之后;丧主之妻妾面向东坐于床西;大功以上亲属(如逝者父兄姑姊妹等)在内室;小功以下亲属其妇人在户外向北而坐,其男子在堂下向北而立。
2、再看丧礼解释文本《礼记》的规定
《礼记-丧大记》有:“士之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主妇、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即士的丧礼,嫡子、父兄辈的亲属、众子孙都坐在东面;嫡子妇、姑母、姊妹、女儿、孙女等,都坐在西面。
3、在看结合民间丧俗经典文本《朱子家礼》的规定
《朱子家礼》关于男女在丧仪中的占位有:“主人坐於牀东;主妇,众妇女,坐於牀西,同姓妇女以服为次,坐於其後,妾婢立於妇女之後;异姓之亲,丈夫坐於帷外之东,妇人坐於帷外之西;无服在後。”大致意思是,主家男性人员丧位在帷幄内的灵床的东面,女性人员在灵床的西面。异姓亲属丧位在帷幄之外,也是男东女西。
从古法的规定来看,总地来说,丧服人员在停尸停柩场所即灵堂的序位有两个基本点:一是男东女西;二是亲前疏后。也就是说,服丧的男性人员一律在尸床的东面,服丧的女性人员一律在尸床的西面,丧服重的在前,丧服轻的靠后。此规定从商周开始,一直到晚清,三千多年,历代沿袭。吊诡的是,现代社会条件下,许多地方,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镇,女性在习俗丧仪中没位置了,男女平等成了一句空话。
长期以来,有一种观念和认知很流行,即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现代社会男女平等。其实问题不在于男女本身,而在于特定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特别是家庭财产的传承关系。古法社会条件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和生活单位,家庭必须维持一定的规模才能立足和生存发展,家庭需要稳定有序,需要维系传承,于是形成了“父权家长制”的宗法伦理制度,即以父系(男性)血缘为家庭构建和传承的基本脉络,因为男性承载着家庭传承,所以男性的位置在家庭中是稳定的和稳固的,而女性在家庭中位置是相对稳定的,即依附于男性而稳定和稳固。这就是男尊女卑的来源。如果当初以母系血缘为传承线路,肯定就是女尊男卑。
在世界文明史的发展演进中,父权家长制度是各民族普遍采用的家庭制度,换句话说,以男性血缘为家庭构建和财产传承的基本依据,是人类社会长期历史发展的择优选择。男人不是天生高贵,女人不是天生下贱,都是财产传承制度惹的祸。也就是说,财产的平等关系明确,男女的平等地位才明确。
你们那个地方明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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