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案件涉及专利权、著作权的案件比例有所上升;进出境寄递渠道,涉及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新业态的查获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查获的侵权货物多为服装鞋帽、皮具箱包、护理用品、电子产品等日用消费品……近期海关查获侵权案件出现新趋势。

4月22日,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公布“2021年广东省内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涉及货运、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重点渠道,涵盖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类型。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王侃副主任介绍,2021年广东省内海关实际扣留进出口侵权货物18000余批次,数量约3100万件。广东分署已连续4年牵头省内7个直属海关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海关共同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维护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海关在持续强化打击侵权力度的同时,加大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力度,引导国内企业加强自主品牌、核心技术专利权保护,助力自主创新企业高质量参与国际竞争。数据显示,2021年,广东省内有超过2500家企业在海关总署有效备案知识产权近1万项。

海关知识产权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公布十起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

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查获市场采购渠道出口澳门侵权货物案

2021年广东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案例一:三地联合执法查获涉嫌侵权货物超290万件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省内七个直属海关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海关共同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联合执法行动。2021年三地海关的联合执法行动持续进行,作为全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龙腾行动2021”)的组成部分,共开展三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获涉嫌侵权货物超过290万件,其中粤方284万件,查获商品类型主要有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容、服饰、鞋等。

案例二:查获市场采购渠道6792件侵权耳机、手表

2021年,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广州海关组织开展“龙腾行动2021”“净网行动2021”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并根据广东分署安排,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海关及省内兄弟海关加强执法联动,联合开展3次粤港澳海关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第三次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在对某公司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至澳门地区的货物进行查验时,查获标有“APPLE”标识的耳机5492件、手表300只,标有“MI”标识的耳机1000件,合计6792件。经权利人确认上述产品为侵权产品。

海关知识产权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公布十起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

深圳海关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查办侵犯专利权电子雾化器案

案例三:广州海关查获个人护理用品侵权系列案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在海运渠道先后查获5批出口侵犯“HEAD&SHOULDERS”“SENSODYNE”“VASELINE”“Dove及图形”“CLEAR”等商标专用权的洗发水身体乳牙膏等个人护理用品27.9万件。

案例四:深圳海关查办侵犯专利权电子雾化器案

2021年7月至8月,深圳海关根据多次收集的侵权线索,分别在蛇口、盐田等口岸查获4批次、180余万件涉嫌侵犯权利人深圳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案值超过360万元人民币。

海关知识产权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公布十起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3)

深圳海关维护企业创新权益,查办侵犯华为公司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案例五:深圳海关维护企业创新权益

2021年,华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代表向深圳海关递交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书,申请扣留广州某公司出口的特定型号的电源逆变器产品,并提供证据证明这些产品侵犯了华为公司相关发明专利权。深圳海关对相关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个性化会诊”后,下达精准布控指令,随后在大鹏海关查获4个装载涉嫌侵权货物的集装箱,在蛇口海关查获2个装载涉嫌侵权货物的集装箱,共扣留涉案特定型号电源逆变器1553个,案值超过250万元。

案例六:拱北海关、江门海关查获出口饼干生产线侵犯专利权案

2021年4月下旬,珠海市某有限公司向拱北海关举报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出口的饼干生产线涉嫌侵犯该公司“一种成型主机组”等六项专利权。拱北海关与江门海关加强跨关区布控协作,于4月29日成功查获出口涉嫌侵犯专利权的饼干生产线一条,货值569.6万元。随后,江门海关积极协助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展证据保全,确保本次证据保全顺利完成,实现了海关与司法机关的执法联动。

案例七:汕头海关在市场采购渠道查获出口侵权香水案

2021年1月份,汕头海关在对3票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的“塑料日用制品”和“玻璃工艺品”进行现场查验,发现该3票货物实际为香水,且包装盒上印有“CHANEL”“DIOR”“GIORGIO ARMANI”“HERMES”和“GIVENCHY”等标识。经核对,申报企业未在商标合法使用人名单中,且未能提供合法使用商标权的有关说明,该3票货物涉嫌侵权。经14家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产品侵犯其注册商标,侵权香水共计63552瓶。根据专业价格评估,涉及侵权品牌香水按照估价计算侵权货物价值约为4968万元人民币。

案例八:黄埔海关查获保税仓国产品牌侵权香烟案

2021年3月,黄埔海关保税部门通过账册监控发现东莞某集装箱码头公司的公共保税仓库中存放有一批香烟。该关赴现场核实时发现,该批香烟中有1030万支香烟外包装标有“D&B”标识,与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D&B”商标一致。该关发现该票进口报关单申报的贸易国别为柬埔寨,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行为习惯,存在侵权风险,随即通知“D&B”商标权利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批货物进行知识产权确认。经权利人确认,该批货物为侵权产品。因涉案货物数量较多、案值较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该关在查扣涉案货物后第一时间与地方烟草、公安部门开展三方执法合作,在案件通报、情报交流、案件协查等方面建立了密切的协作配合机制,随后该案已移交至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案例九:黄埔海关查获出口侵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照明灯具案

2021年5月24日,大冶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黄埔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照明灯具。黄埔海关所属老港海关在查验中发现,该批灯具的外包装及灯体上均标有“CATA”标识,货主无法提供货物的相关授权资料,且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品牌,因此海关认为其存在较大的侵权嫌疑。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已涉嫌侵犯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CATA”商标专用权。

案例十:湛江海关建立粤西地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新模式

近年来,湛江海关与地方司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建立联系配合机制,加强日常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共治共管格局。2021年,湛江海关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约定双方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建立联络专员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密切双方沟通联系,携手建立进出口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新模式新机制。2021年湛江海关两次联合地方相关部门组织涉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讲,对本地企业自主优势品牌进行联合培塑,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协同帮扶。2021年湛江海关共支持岭南特色食品、文具等领域5个自主品牌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 陈琳、林已凡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 陈琳、林已凡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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