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民法典1045条规定亲属包括?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1045条规定亲属包括(民法典法条分析第1045条)

民法典1045条规定亲属包括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款:

配偶是其本人由缔结婚姻关系所形成的亲属关系,同时也是姻亲关系的基础。

血亲分为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由于自然分娩所产生的,如父母和亲生的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亲属关系;而拟制血亲是由法律规定的,如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形成的亲属关系。

姻亲是其本人与配偶的血亲、本人与血亲的配偶、本人与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之间所形成的亲属关系,不包括本人与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第二款:

近亲属的定义,是和自己最为紧密相连的几个人。上三辈、下三辈、配偶和兄弟姐妹。

第三款:

家庭成员的定义,近亲属且共同生活那就是家庭成员;反言之,即便是近亲属没有共同生活那就不是家庭成员,所以家庭成员范围比近亲属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