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不一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收入必须一致吗)(1)

增值税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不一致属于正常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企业会计上的收入确认存在差异;2、有些资产处置行为会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但增值税要确认销售额。如固定资产的处置、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等。

从长时间段来看,一般增值税销售额会大于企业营业收入。因为增值税销售额确认的范围比会计上营业收入确认的范围广。对于二者之差,做为企业的办税人员要心中有数。即使税务风险指标有这方面的提示也不用担心,只要自己是严格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依法申报,能做出合理解释就行了。

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不一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收入必须一致吗)(2)

一般有以下差异:1、视同销售行为。如纳税人将货物在实行统一核算的跨县(市)内部机构间移送用于销售、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受托方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货物。2、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企业做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4、金融商品转让业务。5、财政补贴。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6、增值税免税业务。会计核算若价税分离则产生差异。7、收入确认原则。(1)预收款方式销售。如预售房地产,建筑业、预售大型货物(飞机、轮船等);(2)预收租金。(3)委托代销货物。(4)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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