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扬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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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的市民王某(化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由于未按时服药,情绪一时失控,砸坏了8辆轿车。
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当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王某情绪失控,用砖头接连砸坏了8辆轿车的挡风玻璃,造成8位车主损失共七千多元。
砸坏8辆汽车后,王某知道自己犯下了错,随后选择逃逸。通过调查,民警将其抓获。被抓后,王某对砸车的事情供认不讳。原来,王某原本就患有精神分裂症,因为被领导批评后心情压抑,加上没有按时吃药,这才情绪失控。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他想要宣泄情绪,就做出了砸车的行为 。
情绪稳定后,王某懊悔不已,担心因受到刑事处罚丢掉工作。考虑到王某是精神病人,公安机关随后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律师介绍,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案发时,王某正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不全期,属于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需要负刑事责任。
律师:由于他作案的时候不是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依然对他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
不过,律师认为,王某没有犯罪前科,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少,且认罪认罚,希望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过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建议,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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