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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最早出现在哪里(执子之手是谁的)

执子之手最早出现在哪里

“执子之手” 是谁的 “手”?

——从一个短视频引起的不得不说的话

前一段时间,一位女教师火了,她的一个讲课的短视频在朋友圈转发,以至连一些颇有层次的媒体都跟风凑热闹了。这让我不免有点儿吃惊。

这位老师说:“很多古诗词现在都被乱用,我一定要纠一纠” “全国人民有一半都把错的当对的了” “你多读书,就能知道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哪些被乱用?真正的含义又是什么?她举了三个例子——

她先从苏轼的《水调歌头》中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说起,然后又说到《诗经·邶风·击鼓》篇中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秦观的《鹊桥仙》中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些通常我们认为是表现爱情,或者可以用于表达爱情的诗句,然后给予纠正说:“很多古诗词都被乱用,我一定要纠一纠”。

她说,这些诗句都不能用于表达爱情,“否则会闹笑话” 。更可怕的是 “全国人民有一半”都闹了笑话。

说实话,我不得不佩服这位老师挑战常识的勇气。这样云淡风轻的“颠覆”,让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小伙伴都惊呆了。

她首先讲的是:苏轼的《水调歌头》, 说其中的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两句之所以“常被用错”,是因为都没有看到这首词的小序中有“兼怀子由”的话,也就是苏轼思念他的弟弟苏辙。因为这首词是写给他弟弟苏辙的。所以她结论说,这两句词只能用于表达兄弟间的情感,尤其不能用于表达爱情。否则会“闹笑话”。

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看苏轼这首《水调歌头》,在小序中,确实有“兼怀子由”的话。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为,苏轼写这首词的时候,确实在思念他的弟弟苏辙(子由)。然而,哪怕仅从字面上看,似乎也不能说苏轼写这首词“仅仅”是为了思念子由。因为我们都知道,在汉语中,“兼”的意思是“同时还”,也就是说:“我写这首词,同时还为了思念子由”。

为什么说是“同时还”?因为这首词的中心“意象”是“明月”——“中秋的明月”。或者说是由“中秋的明月而引发的一系列的感慨”。从整首词的内容来看,前面主要是用自问自答的方式,抒发对人生哲理的追寻叹问。而写到最后的结语:“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时候,这里的“人”,虽然可以理解为兄弟间的祝愿,但又并非只限于兄弟“二人”了。因为前面已经有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的感叹。既然“人”的悲欢离合“古难全”,那指的就不是一个人,一件事。从词的情绪上,可以说,此时已是充满了由近及远,推己及人的关怀。也就是说,在表达兄弟情义的同时,还表达了愿天下人、愿天下有情人,即使在离别的状态下,也都能共同享受“婵娟”这美好的、美妙的时刻,以及美妙的情感。因此,如果把这个美好的祝愿,只狭隘地解释为“子由专属”,或“苏轼、苏辙兄弟专属”,都显然是不恰当的。

苏东坡一生写了几千首诗词,可以说,其中大部分都是从特定的对象出发,抒发个人情感或感悟。但我们却不能说,这些诗词只适用于最初特定的对象,一旦离开了特定的条件就不能再引用。如果真是那样,如此伟大的诗人和他那些伟大的诗作的文学价值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随后,这位老师又提到《诗经·邶风·击鼓》篇中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对此更大胆且武断地说,这两句其实是描写战士在战场上因为畏惧死亡,彼此握着手,相互壮胆时候的“战友情”。

这位老师更进一步暗示说,如果谁把这两句话用于形容爱情,那么恐怕连“性取向”都要出问题了!

这更是让人大跌眼镜了!

我们知道,《诗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产生于遥远的周代,后人普遍认为,这些诗从不同的侧面,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周代的历史。其中的“风”,则大多都是取自民间的民歌,多有反映民间的疾苦的篇章——至今仍有“采风”的说法,大概就是与此有关。

《诗经》又不是普通的诗集。按照现代著名诗人、学者闻一多先生的说法:“《诗经》是中国有文化以来的第一本教科书。而且最初是唯一的教科书。” 可以说,几千年来,人们对于《诗经》的学习和研究已经达到了十分深入的程度。

现代著名历史学家、教育家傅斯年先生提出,研究《诗经》应有三个态度:一是欣赏其文辞,二是作为极有价值的历史资料,三是作为一部极有价值的古代语言学材料。

我介绍这些,是想说,关于《诗经》,对于以往几千年的认识成果,我们应该以十分认真的态度对待。对于一些结论性的认识,不是不能怀疑,但要想从根本上否定甚至推翻,恐怕不是单凭几句话就能做到的,必须得有足够的材料和令人信服的逻辑的支撑。

我们还是先读一下原诗吧——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对于这首诗的解释,不说古人,只从现代通行的各种解说来看,随手一翻,就有:

“《击鼓》 丈夫行役于外,念及室家,思其旧盟,而为哀歌。”——见傅斯年著《诗经》讲义第94页(中华书局)

“追忆与妻子分别时的情景,大意是说:在生死离别之际,我拉着你的手,与你约定,夫妻白头同老。”——见蒋立甫:《诗经选注》1985年第二版第30页(北京出版社)

“就其内容看,它是一篇写远征士兵悲苦心情的诗。残酷的战争,使他们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由于长期的军旅生活和其他政治上的原因,使他们完全失去了斗志,似乎正在期待死亡的到来。他们想到久别的家人,想到年轻的妻子,想到夫妇的盟誓,想到如今自己生死未卜,想到誓言不能实现,不觉心酸,痛苦呼号。”——见刘毓庆:《诗经考评》第154页(商务印书馆)

此外,还有相关辞书的解释:

“《邶风·击鼓》是名南行在锋镝边源的卫国士兵之深沉怨词。”

按照研究者的分析,这首诗分为五章,每章四句。

首章写自己不幸被迫远征;

次章写有家不能归的痛苦心情;

第三章写军心涣散,没有斗志;

第四章追叙与妻子离别时的情景;

末章对强迫自己长期服役的统治者发出悲愤的呼喊。

也有研究者也指出:第四章可能出于辙韵考虑,文句次序有颠倒。或许应该是:“执子之手,与子成说, 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才更符合逻辑次序。翻译成白话就是:“在生死离别之际,我拉住你的手,与你约定誓言,你我夫妻一定要白头到老。”

我们再看最后一章——“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如果翻译成现代汉语:

叹息与你久别离,

再难与你来相聚。

叹息相隔太遥远,

不能实现那誓言。

——这就在表达愤懑不平的同时,再清楚不过地说出了对妻子的思念之情。如果是“相互壮胆”的“战友”,此时那个战友去哪儿了?

可见,这首诗通篇并没有所谓“战友情”的任何表达。换句话说,“执子之手”的“手”除了这个士兵妻子的手,从诗中看不到还有任何“第三者”的“手”。不知道这位老师是如何看出来的。而这位老师在课堂上的说法,除了大胆的结论,并没有说出任何支持性的根据。

这位老师要纠一纠的第三个“错误”目标是秦观的《鹊桥仙》。

秦观是北宋著名的“婉约派”词人。一首《鹊桥仙》大概为他的知名度增色不少。这首词的意象取自一个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无比凄美的传说——牛郎织女的神话故事。作者写这首词的时候,应该正值这个故事中的一个时间节点: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七夕”。此时此刻,仰望星空,触景生情,思绪飞驰,引发诗人无尽的感慨,于是,这样一篇千古绝唱,就在诗人的笔下汩汩流出了——

纤云弄巧,

飞星传恨,

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

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

佳期如梦,

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

又岂在朝朝暮暮。

古往今来,以七夕为歌咏对象的诗词之多,一时难以统计。但能够长期脍炙人口,传诵不衰的,恐怕非秦观这首《鹊桥仙》莫属了。全诗的语言自然流畅,平白如话,近乎于散文的句子,意趣盎然,让人回味无穷。按现在的话,可以说每一句都是“金句”。虽然只有短短十句,却是情中有景,景中有情,写景抒情,夹叙夹议,既是抒情诗,又像议论文。融情、景、理为一炉,堪称爱情题材的千古妙音。而其中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和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是迷倒了古今无数粉丝。

按说,诗词讲究“形象思维”,其中的议论性文字一般很难讨巧,但这首词中的议论,却恰如其分的饱含哲思理趣,让人觉得似乎非有不可。

可以说,这首词让情、景、理交融,共同演绎了堪称高尚、纯粹、唯美、凄婉的爱情主题。

千百年来,这首词甚至已经成为爱情中的男女,在遣发聚少离多的愁闷心情的时候,几乎无可替代的文化符号。以至于近年来,当我们把七夕当做中式“情人节”的时候,营造小资情调时,也是不可多得的思绪寄托载体。

然而,这样一首几乎无可替代的,美妙绝伦的诗篇,在这位老师的嘴里,竟然成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八卦段子的副产品。 这让人说什么好呢?有一种扫兴叫“煞风景”,看来这位老师也许在竞争个中高手的名位。当然,现如今,在我们的认知领域,特别是在鱼龙混杂的互联网上,如此“焚琴煮鹤”般的糟蹋行径,这位老师也许并非“始作俑者”——

与苏轼《水调歌头》不同的是,秦观这首词没有“小序”。也许正因此,反倒引发好事者对“写作背景”更多的诸般另类猜测的“窥视”兴趣。其中就有如这位老师所“爆料”的,什么为“绝情”长沙某歌女而作等等——其实,比这更八卦更低级趣味的还有不少,恕我实在没兴趣在这列举。

说到这里,我还想多说几句。就是我们应该怎样阅读和欣赏文学作品的问题。这些年,由于中学语文教学苦于“为考而学”的羁绊,使很多鲜活美妙的艺术品,都被残酷地肢解为无数个毫无生机的“知识点”。学生学语文味同嚼蜡,产生普遍的厌学情绪。或许这也是导致某些老师为了追求课堂气氛而选择“剑走偏锋”,借助八卦的动机之一吧?

不能不说,现如今,网络自媒体上,经常有各种各样的突发奇想,或者干脆就是胡思乱想。特点就是不着边际,也不考虑根据,追求的只是大胆的“颠覆”,以此来吸引眼球。说到底,都是以不道德的方法赚取点击量。因此,很多甚至只是梦呓一般,为了颠覆而颠覆。但可叹的是,有些人却很盲目的就信了,并以此为根据进行传播。更令人遗憾的是,很多网络红人也都不同程度的中招,以至于有意无意的充当了各种谬误的中转站和放大器。其实,那些段子,如果只是在茶余饭后,作为消遣娱乐的谈资,无非只是低级趣味而已,也还罢了。怕只怕,被拿到课堂上,作为基础教育的内容,让众多嗷嗷待哺的孩子们喝下这样的“毒奶”,就不免让人“细思极恐”了。

说到文学名句的引用,不能忽略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涉及到文学作品的一个基本属性,就是“典型性”,或者叫“典型意义”。

什么是“典型性”?这是一个大题目,如果展开,将是这篇小文不能承受之重。

简单理解,就是由“个性”发展成“共性”。进而超出作品原来个人情感、个性题材的局限,而能被更广泛的运用。一篇成功的文学作品,具有了“典型意义”,或者叫“普遍意义”。也就有了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普遍适用的意义。

历史上我们的伟大的诗人们创造了很多美好的诗句,也许在他灵光一现的时刻,只是妙手偶得。但历经岁月筛选而留传下来的,或许早已经不只局限于当时的彼情彼景的“独唱”,而成为了“人人心中有,他人笔下无”的“和声”共鸣了。

作为老师,在指导学生学习这些古诗词的时候,当然可以通过介绍诗词写作过程中的背景,以加深对诗词含义的理解,但应该注意避免一味猎奇式的“隐私揭露”。而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欣赏词句的美学价值,以及这些精炼优美的词句,对于丰富我们伟大的民族语言在表达、表现能力方面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汉语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具生命力的语言,其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发展过程中,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对于不断丰富其容量方面是功不可没的。

学习我们伟大的民族语言,应该了解和掌握语言的演变过程及其发展变化规律。其中很多古代的成语名句,在被后人广泛使用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在“本意”之外,生发出“引申义”的现象。以至于,在后来的很多情景中,引申义大于本意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此,老师的责任在于引导规范,对于确实属于简单望文生义的错用,应该给予必要的纠正,但一定要言之有据。

我一向认为,作为一个肩负“传道受业解惑”光荣使命的老师,职责神圣。对于知识层面的问题,言之有据是最基本的要求。尤其是涉及“颠覆性”的问题,如果没有可靠的根据,是不能在课堂上轻易传播的,这关乎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否则,一旦说错,谬种流传,将贻害无穷。

我更希望,我们的老师在给孩子们讲课的时候,尽量不要热衷于八卦,更不能把八卦当知识传授。也希望听了这位老师这堂课的孩子们,只记住老师的后边那一句话就够了——“多读书”,并在此基础上,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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