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江苏要坚决打赢禁捕退捕这场硬仗我省明确,今年12月15日前退捕渔船全部封存管理、分类处置,应退尽退、不漏一船;明年元旦之前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四清”禁渔力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我省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我省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
长江“十年禁渔”,江苏要坚决打赢禁捕退捕这场硬仗。我省明确,今年12月15日前退捕渔船全部封存管理、分类处置,应退尽退、不漏一船;明年元旦之前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四清”。禁渔力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丁蔚文
为何确定禁渔期为十年?
在过去数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水生物种全面衰退,多物种濒临灭绝,最终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近年江鲜价格不断上涨,为追求经济利益,长江捕鱼存在“电毒炸”“绝户网”等手段恶劣的违法捕鱼行为。“电捕鱼”直接导致电捕区域水生生物死亡,侥幸逃脱的鱼类生理功能遭受不同程度损伤,造成鱼类资源逐渐衰竭甚至灭绝。此外,未捕捞上来的死鱼腐烂后影响水质,造成水环境的次生污染,导致长江整体水域“荒漠化”“真空化”。为了让长江休养生息,必须下猛药治理。
为何将禁渔期确定为十年?江苏省淡水研究所禄口基地主任李潇轩介绍说,长江大多鱼类性成熟年龄在3岁左右,长江鲤科鱼类繁殖周期一般是2-3年,青鱼、草鱼繁殖周期8年,胭脂鱼亲本10年。因此,实施十年禁捕,多数鱼类可以完成三个世代的繁殖周期,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多倍增加。
“我省已提前一年实施长江全面禁捕。”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建军透露,截至去年底,长江干流江苏段所有捕捞渔船已退捕上岸,比国家部署提前一年完成。
联动执法亮剑非法捕捞
非法捕捞是长江禁渔中的一个难题。长江江苏段流经我省8个设区市,岸线超过1000公里,还有多市与汇入长江的支流密不可分。此次纳入禁捕的湖泊有15个、重要支流3条,监管面广、管理对象人多、工作量大,加上全省持证渔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船艇数量相对较少,江苏禁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省出台执法整治攻坚会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情报互通、线索联查,形成协查、协控、协捕工作格局,全面强化综合联动执法。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捞,斩断黑色利益链条,我省出台《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场监管领域加强监管。严格把控“准入关”,长江禁渔期间,对企业、个体经营户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控市场准入;对于经营范围中已经含有这些字样的市场主体,将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对市场经营主体的门牌、店招、户外广告涉及“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违规内容的,我省也将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线上线下联动,确保违规产品“上不了线”也“卖不掉”。
让渔民“退得出稳得住”
如何让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
《渔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因地制宜同步发展稻鱼(虾)综合种养、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并与渔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优先上岗,发挥所长,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今年底,所有退捕渔民都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退捕渔民,按照当地住房保障政策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困难渔民家庭,会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保障基本住房安全。
我省多地开展退捕渔民“护渔员”试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泰州渔政吸纳50名渔民担任“护渔员”。中国海监江苏省海监总队总队长王新勇表示,“渔民熟悉长江江面情况,在渔政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将成为长江禁渔护渔的补充力量。”
养殖水产品保证“食有鱼”
长江禁渔,市民以后还能吃到“江鲜”吗?“事实上,很多市场上的江鲜都是养殖的,而且通过溯源管理,食用养殖鱼比野生鱼更安全。”张建军表示。
我省由养殖场人工养殖的长江鲥鱼、河豚鱼、刀鱼等大量供应市场。长江捕捞的水产品仅占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15%,禁渔后这一点产量损失完全可以通过发展水产养殖来补足。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江苏水产品保供是关注热点,我省将根据江河湖海资源禀赋实际,引导各地差异化发展,具体包括在沿江地区建设特色渔业示范带,重点发展鱼虾蟹等特色优势品种养殖;在沿海地区建设规模渔业产业带,重点发展海水虾蟹和经济贝藻类;在太湖地区建设渔业绿色发展先导区,重点发展河蟹、青虾等绿色高效养殖;在里下河地区建设生态渔业拓展区,重点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淡水品种生态养殖及水产品加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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