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论语》传(版权所有)
第十章 孔子适齐
王封臣 著
六、孔子“三月不知肉味”之辨
在《说苑・修文》里有关于孔子闻韶的比较详细的经过。说当时,孔子乘车来到了齐城门之外(估计演唱会在齐国郊区举办),正好遇到一小童子手里拿着一把壶,跟孔子的车一起往前走。孔子觉得奇怪,就在车上仔细观察那小孩,就见他目光纯洁,心神纯正,举止严谨,孔子这时赶快对驾车的人说:“快一点,快一点,《韶》乐就要开始了”,孔子到那里听到了《韶》的演奏,美的三个月都不知肉味。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述而7·14)
孔子在齐国听到韶的乐章,很长时间尝不出肉味,于是道:“想不到欣赏音乐竟到了这种境界。”
这就是有名的“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的来历。
当然,很多人质疑这一点,什么东西听完后,能三个月吃肉都吃不出味来啊?这肯定是假的,孔子往自己脸上抹金呢。
拥孔的当然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了:你们懂什么?孔子那是圣人!《大学》上都说了:心不在焉,食而不知其味。圣人被《韶乐》给迷住了,听完之后天天在脑海当中回荡、品味,故此,食而不知其味。懂吗你们?圣人的境界,你们能理解得了么?不懂别瞎嘟嘟。
质疑者说了:你呀别替孔子瞎解释了,他不是圣人么?既然是圣人,怎么连自己的心都定不住呢?哦,一首曲子就把圣人的心给打乱了?就心不在焉了?那他的定力也忒不足了吧。
拥孔者说了:这恰恰证明《韶乐》的美妙,进入了圣人的内心。
质疑者说了:圣人之心不凝滞于物,岂能让个音乐在里面待了三个月?
拥孔者说了:三个月?是啊,三个月是长了点,我们是这么理解的,其实是“三日不知肉味”,后来人抄书给抄成三月了,“月”字是“日”字的误写。
质疑者说:算了吧你们!哦,后人把“日”字写错了,写成了“月”,那不对啊。《论语》里还有一则: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乡党10·9)
参与国家祭祀典礼,祭肉是不能过宿的。祭肉留存不能超过三天。若是存放过了三天,便不吃了。
可能大家没看明白,我们再多加解释一下。古代的大夫、士都有助君祭祀之礼。天子诸侯的祭礼,当天清早宰杀牲畜,然后举行祭典。第二天又祭,叫做“绎祭”。绎祭之后才让各人拿自己带来助祭的肉回去,或者又依贵贱等级分别颁赐祭肉。这样,祭于公的肉,在未颁下来以前,至少是放了一两宵了,因之不能再存放一夜,拿回家赶快吃,别臭了。家中祭祀用的肉,不能留存三天,放过三天,就容易腐败,不能吃了。
质疑者说了:你看,这则论语里出现了两个“三日”,它怎么就没被抄错?就没抄成“三月”呢?你们这个理由太牵强了。
拥孔者说:嗨。是这样的,确实是抄错了,但不是把“三日”抄成“三月”了,而是把“音”抄成了“三月”了。本来是一个字,在抄写的过程中,给抄成俩字了。原文本来应该是这样的:“子在齐闻韶音不知肉味”。就说孔夫子当时吃着肉听音乐会呢,结果韶乐一奏响,太美妙了,孔子光顾的听韶音了,结果嘴里都感觉不到肉味了。
你说这不都瞎研究、瞎解释,没事儿闲的吗?其实,质疑者也是多事儿,拥孔者也多此一举。我们完全可以把这句话看成人家孔子对《韶乐》的赞美而发出的带有“夸张”修辞手法的言语。这种言语我们不经常用吗?“哎呀,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真出了一身啊?只不过强调害怕而已。我们平常人用得这种修辞,孔子就用不得?或者说,我们常人平常用这种修辞大家都不会去深解,孔子一用大家就觉得了不得了,里面一定有内涵。这种带着有色眼镜看孔子的做法,是要不得的。再说了,人的一种官能因为过度兴奋盖住了另外一种官能,是常有的事,不然怎么会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怎么会有“废寝忘食”、“忘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