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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转学需要什么手续高中(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指南)

学生转学需要什么手续高中

一、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学:

(一)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凭户籍转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二)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需转学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三)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出国证明、工作证明、军人证、部队证明等);

(四)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准予随监护人转学至常住地学校。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不得随意转学。下列任何情况,都不得转学:

(一)属同一招生区域高中学校之间的转学行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共有6个,即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江都区和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如,邗江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之间不得转学);

(二)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

(三)低星级学校向高星级学校转学;

(四)未达到转入学校当年招生区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

(五)外省初中毕业、外省非重点高中录取后向本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转学;

(六)在休学期间的。

三、办理转学的程序:

(一)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亲)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向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转交学籍档案,完成转学手续。跨省或跨省辖市转学,需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二)学生转学应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如确有困难的,也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学生转学不得改变就读年级;

(三)在籍学生的转学手续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开始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工作;

除父母工作变动、举家迁移等特殊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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